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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面對老師的錯誤

我家附近有一所私立幼稚園。 兒子亮亮2歲多的時候, 我總帶他去那裡玩, 他玩得特別開心。 看他喜歡幼稚園, 我與丈夫決定送他上幼稚園, 他在班裡年齡最小, 是個名副其實的“小不點”。

我沒想到的是, 亮亮像變了個人, 總是哭著要跟我回家。 我當時想, 時間長了可能會好些。 很快, 亮亮上幼稚園兩個月了。 一天, 我去看他, 卻發現老師正領著小朋友們在做遊戲, 只有亮亮一個人在旁邊傷心地哭。 我又心疼又氣憤, 亮亮在家哪會受這樣的委屈啊!老師怎麼可以這樣不公平呢?居然不帶我兒子一起玩, 簡直太不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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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卻解釋說, 亮亮的年齡實在太小了, 他根本無法適應幼稚園的生活。

一聽這話, 我更氣憤了, 向老師發了通火, 替亮亮辦理了退園手續。

專家分析:

孩子上幼稚園前後的一個最大的區別是, 他由家裡備受關注的焦點變成了幼稚園裡普通的一員。 由於幼稚園裡有許多孩子, 老師不可能對每個孩子都能做到面面俱到, 因此, 家長應該學著去接受孩子可能被忽視的事實。 同時, 當孩子被老師忽視時, 家長不妨先總結一下這種“被忽視”是否是由孩子或家長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此外, 年齡太小的孩子不適合送幼稚園。 有資料表明, 年齡小的孩子在其所在的集體裡所承受的心理壓力是最大的。

事後, 我仔細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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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傾聽了一些朋友的意見, 他們也都認為, 亮亮還不適合上幼稚園。 於是我和丈夫商議後, 決定晚一年再將亮亮送進幼稚園。

轉眼, 亮亮3歲半了, 我將他送進另一家幼稚園。 然而, 開學一個月後, 亮亮突然提出不願再去幼稚園了, 我問亮亮是不是遇到了不開心的事。 亮亮向我訴苦:那天, 他看到同桌樂樂有塊漂亮的小手錶, 很羡慕, 就趁樂樂不注意, 偷偷拿來戴到了手上。 老師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狠狠批評了他, 說他不該偷人家的東西, 並且要他立刻將手錶還給樂樂。 之後, 班上的小朋友都叫他小偷。 聽完兒子的講述, 我這個做母親的心裡很不好受, 決定和老師好好談談。

“我家亮亮拿了別人的東西, 作為老師, 你應當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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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情緒有些激動, “可是, 也不能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進行啊, 而且還用了一個‘偷’字, 太過分了!你必須向亮亮道歉!” “亮亮偷拿了同桌的手錶, 本來是件很小的事, ” 老師平和地說, “可他竟然說手錶是媽媽替他買的。 這樣下去絕對不是好兆頭, 我是因此才當著全班小朋友批評他的。 ”

專家分析:

批評是教育孩子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批評應當講究方式、場合, 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事後的安撫措施等多方面的因素, 否則, 批評不但起不到應有的效果, 還會造成許多消極後果, 比如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等。 然而, 孩子往往有著較強的想像力, 他們有時會將自己理想中的情景當成現實, 這是由他們這個時期的心理特點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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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一定是在說謊。

最後, 在園長的建議下, 我與老師達成協議:老師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向亮亮道歉, 並調和亮亮與同學之間的友好關係;在家裡, 我也進一步教育亮亮, 讓他瞭解到拿別人的東西是不正確的, 如果需要, 媽媽可以買給他, 並讓亮亮向同桌樂樂道歉, 同時寫一份檢討書交給老師, 認識自己的錯誤, 以後改正。

很快, 亮亮又恢復了以往的燦爛笑容, 與全班小朋友玩成了一團, 看著他那快樂的樣子, 我內心無比欣慰。

不知不覺, 亮亮已升入中班了, 和許多男孩子一樣, 他變得非常調皮。 一次家長會上, 老師告訴我, 亮亮常做出一些不安分的事來。 當天回去後, 我也教育了亮亮。 可讓人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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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 我回到家裡, 發現亮亮坐在沙發上發愣, 鼻子變得青紫, 神色很不對勁, 經詢問後才得知, 原來亮亮一時好奇, 趁老師不注意, 就拿著預備上公開課的道具玩, 掉到地上損壞了, 老師一氣之下, 罰他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

刮自己的鼻子100下。 我決定第二天到幼稚園找老師理論。 可當天晚上亮亮就開始做噩夢, 還出現一些莫名其妙的舉動, 我十分擔心這事日後會給亮亮的心靈帶來創傷。

專家分析:

孩子的身心發育尚不健全, 體罰往往會嚴重損害其身心健康, 因此, 在幼稚園和學校的教育過程中, 體罰是必須絕對禁止的。 幼稚園裡的體罰是一種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同時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孩子犯錯後, 給予諸如罰站等適當的懲罰措施是可行也是有必要的, 但應當注意適度的原則,此種懲罰絕不能以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和身體健康為代價。當孩子被體罰達到一定程度時,家長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二天,我找到園長:“亮亮是有些頑皮,但老師這樣做,對孩子的傷害太大了,我一定要有個說法!”老師也認識到了錯誤,說:“亮亮這孩子太頑劣了,口頭批評對他已經不起作用,我認為適當對他採取一些懲罰措施,對他的成長會有利。但說實在話,我沒想到竟會對他造成那麼大的傷害,我承認自已的行為過激……”雖然老師和園長親自向我賠禮道歉,並且賠償了一些經濟損失,此事才得以平息,但本來活潑好動的亮亮從此卻常常坐在一個地方發愣。考慮再三,我不得不讓亮亮先休學半學期。

小貼士:

老師“錯”了,這是每個孩子成長過程中常常要面對的事,處理不當便會成為孩子成長過程中無法消除的“傷疤”。家長們應冷靜地面對並妥善地處理老師們的這些“過錯”,切不可因為疏忽或過於急躁而“錯”上加“錯”。

當老師“錯”了的時候,家長們不妨按以下步驟試一試。

步驟一:冷眼旁觀老師的“錯”。當家長意識到老師“錯”了的時候,首先應當讓自己冷靜下來,傾聽孩子和其他家長的意見,和老師進行換位思考,認真進行分析。一方面可以避免因偏聽偏信,或因與老師的教育方法及觀念上的不同而使老師背上黑鍋;另一方面也可以弄清老師到底有錯沒錯、錯在哪裡,做到心中有數,從而在對待老師的“錯”問題上佔有主動權,這是家長們正確對待老師的“錯”的前提。

步驟二:教孩子善待老師的“錯”。當家長認為老師錯了的時候,至少表明他們對某事的處理上與老師有分歧和衝突,而家長和老師是孩子生活中兩大不容質疑的權威,無論老師是否真錯,老師的“錯”都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較大壓力。因此,在對待老師的“錯”時,家長一定要教孩子採取合適的方式來對待,既要避免老師的“錯”給孩子心理造成陰影,又要避免孩子對老師產生逆反、對抗、輕視、懼怕等心理。

步驟三:與老師的“錯”對話。要避免老師的“錯”進一步對孩子產生消極影響,最好的途徑就是和老師的“錯”直接進行對話,在對待老師的“錯”的問題上,家長和老師直接進行交流是必不可少的步驟。在和老師進行交流時,家長應當儘量採取讓老師能夠接受的方式,避免不必要衝突的發生,以期能夠達到老師、家長、孩子三方面的相互理解,從而能夠讓老師糾正確實錯了的“錯”或真正理解老師的沒有錯的“錯”。(文/曉 莉 責任編輯:三 宅)
 

但應當注意適度的原則,此種懲罰絕不能以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和身體健康為代價。當孩子被體罰達到一定程度時,家長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二天,我找到園長:“亮亮是有些頑皮,但老師這樣做,對孩子的傷害太大了,我一定要有個說法!”老師也認識到了錯誤,說:“亮亮這孩子太頑劣了,口頭批評對他已經不起作用,我認為適當對他採取一些懲罰措施,對他的成長會有利。但說實在話,我沒想到竟會對他造成那麼大的傷害,我承認自已的行為過激……”雖然老師和園長親自向我賠禮道歉,並且賠償了一些經濟損失,此事才得以平息,但本來活潑好動的亮亮從此卻常常坐在一個地方發愣。考慮再三,我不得不讓亮亮先休學半學期。

小貼士:

老師“錯”了,這是每個孩子成長過程中常常要面對的事,處理不當便會成為孩子成長過程中無法消除的“傷疤”。家長們應冷靜地面對並妥善地處理老師們的這些“過錯”,切不可因為疏忽或過於急躁而“錯”上加“錯”。

當老師“錯”了的時候,家長們不妨按以下步驟試一試。

步驟一:冷眼旁觀老師的“錯”。當家長意識到老師“錯”了的時候,首先應當讓自己冷靜下來,傾聽孩子和其他家長的意見,和老師進行換位思考,認真進行分析。一方面可以避免因偏聽偏信,或因與老師的教育方法及觀念上的不同而使老師背上黑鍋;另一方面也可以弄清老師到底有錯沒錯、錯在哪裡,做到心中有數,從而在對待老師的“錯”問題上佔有主動權,這是家長們正確對待老師的“錯”的前提。

步驟二:教孩子善待老師的“錯”。當家長認為老師錯了的時候,至少表明他們對某事的處理上與老師有分歧和衝突,而家長和老師是孩子生活中兩大不容質疑的權威,無論老師是否真錯,老師的“錯”都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較大壓力。因此,在對待老師的“錯”時,家長一定要教孩子採取合適的方式來對待,既要避免老師的“錯”給孩子心理造成陰影,又要避免孩子對老師產生逆反、對抗、輕視、懼怕等心理。

步驟三:與老師的“錯”對話。要避免老師的“錯”進一步對孩子產生消極影響,最好的途徑就是和老師的“錯”直接進行對話,在對待老師的“錯”的問題上,家長和老師直接進行交流是必不可少的步驟。在和老師進行交流時,家長應當儘量採取讓老師能夠接受的方式,避免不必要衝突的發生,以期能夠達到老師、家長、孩子三方面的相互理解,從而能夠讓老師糾正確實錯了的“錯”或真正理解老師的沒有錯的“錯”。(文/曉 莉 責任編輯:三 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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