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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的治療方法

死胎的治療方法其實很簡單, 准爸媽們如果出現死胎的症狀一定要引以為戒, 儘快的進行以下的治療, 避免孩子再次出現死胎的情況。

1、完善病史:死胎一經確診, 首先應該詳盡完善病史, 包括家族史、既往史、本次妊娠情況。 儘早引產, 建議做胎兒屍體解剖及胎盤、臍帶、胎膜病理檢查及染色體檢查, 盡力尋找死胎原因, 做好產後諮詢。 即使經過全面、系統評估, 仍至少有1/4的病理無法明確病因。 對於不明原因的低危孕婦, 37周之前死胎的復發率為7.8‰-10.5‰;37周之後的復發率僅為1.8‰。 而對於有合併症或併發症的高危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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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的復發率明顯增加。 2、凝血功能檢查:胎兒死亡4周還未排出的准媽媽, 應進行凝血功能檢查。 如果纖維蛋白原<1.5g><100*109/l時, 可以用肝素治療, 劑量為每次0.5mg/kg, 每6小時給藥1次, 一般用藥24-48小時後, 可使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復到有效止血水準, 然後再引產, 並準備好新鮮血, 注意預防產後出血和感染。 3、引產:引產方法有多種, 包括米索前列醇, 經過羊膜腔注入依沙丫啶以及高濃度催產素等, 應根據孕周及子宮有無瘢痕, 結合准媽媽意願, 在知情的同意下作出選擇。 原則是儘量經過陰☆禁☆道分娩, 剖宮產僅限於特殊情況下使用。 對於妊娠28周前無子宮手術史者, 陰☆禁☆道放置米索前列醇是一種比較安全、有效的引產方式。 應用方法200-400μg經陰☆禁☆道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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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4-12小時一次。 對於妊娠28周前有子宮手術史者, 應制定個體化引產方案。 妊娠28周後的引產應該根據產科指南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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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4-12小時一次。 對於妊娠28周前有子宮手術史者, 應制定個體化引產方案。 妊娠28周後的引產應該根據產科指南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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