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盲人媽媽, 試圖在醫院照顧她剛剛57天的嬰兒, 但是沒有辦法做到, 護士安慰了她一下, 她黯然了離開了病房。 因為身體的原因奪走了她當母親的權利。
Rochman解釋說, 這僅僅是一個由國家殘疾人理事會(NCD)在其最近一次檢討的障礙和歧視殘疾人士面對數以千計的案件的記錄, 當他們決定開始家庭。
Rochman的文章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報告是真正令人深思:她是說, 一組人有能力撫養孩子, 而另一組的人不?怎麼樣才能判斷他們有沒有照顧嬰兒的能力呢?
據的NCD報告, 在美國有410萬殘疾人的父母。 殘疾類型包括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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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是否有殘疾的父母或開始考慮一個家庭, 文化, 社會和法律上的障礙, 他們所面臨的顯著:
“殘疾婦女仍抗衡的強制手段, 目的是鼓勵絕育或人工流產, 因為他們不被視為適合做母親。 同樣令人擔憂的是, 越來越多的趨勢正在形成對消毒智力殘疾或精神殘疾的人。 “
文章引用了一位坐輪椅的女人羅賓鮑威爾的注意, 殘疾的父母和崇拜者的父母面臨著不平等的待遇動輒的故事比比皆是:他說:“家長誰是盲聾或去除的孩子和失去父母的權利的報告率非常高。 殘疾人更可能失去對子女的監護權, 離婚後, 獲得生殖保健, 有更多的困難和面臨重大障礙收養孩子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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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凱拉生病時, 媽媽詹森和她的爸爸佈雷克辛尼特, 依靠一個會說話的溫度計測量體溫。 他們在盲文標記的拼圖説明下使她能夠認識動物, 米凱拉很清楚, 她的父母看不到。 作為兩歲的孩子, 米凱拉將指導她的父母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