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想說, 養育一個孩子是父母的責任, 因為一點事情就拋棄女兒, 自己尋死。 身為母親, 可有替子女想過?
晚報訊 “這個女人真是瘋了, 她把女兒往地上一放便縱身跳到了河裡”, 張小姐情緒激動地告訴記者, “她怎麼能丟下自己年僅三歲的女兒輕生呢? ”
昨天晚上六時許, 浦東新區川沙路近紅星路旁, 一年輕女子突然縱身跳入浦東運河, 女子在河裡撲騰, 情況萬分危急。 這時, 一名男子突然跳入河中, 可是因為河水比較深, 男子還沒有遊到女子那裡便沒有了力氣。 這時, 消防官兵迅速趕到現場並立即開展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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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周圍群眾介紹說, 該女子晚上和丈夫帶著三歲的女兒在河邊散步, 因為發生了爭吵後突然放下女兒跳河尋死, 救人的男子是該女子的丈夫。 女子丈夫被消防人員救起後, 他抱著孩子, 嘴裡念著妻子的名字, 情緒很不穩定。 而小女兒並不知道發生什麼, 只是哭喊著要媽媽。
圍觀的群眾表示很同情他們的遭遇, 認為女子的做法太衝動, 小孩那麼小就可能失去媽媽, 實在是太無辜。 圍觀群眾都在為該女子的輕生行為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