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胎教是指孕媽媽適時、適當地進行體育鍛煉和幫助胎兒活動, 以促進胎兒大腦及肌肉的健康發育。
運動訓練可於妊娠3~4個月開始。 訓練時孕婦應仰臥, 全身儘量放鬆, 先用手在腹部來回撫摸, 然後用手輕戳腹部的不同部位, 並觀察胎兒的反應。 開始時動作宜輕, 時間宜短, 幾周後, 胎兒就逐漸地適應了這種訓練方法, 能積極做出一些相應的反應。 這時, 可稍延長訓練時間, 每次以5分鐘為宜。
到了妊娠6個月以後, 可以輕輕拍打腹部。 到妊娠7~8個月訓練高峰時, 每次也不宜超過10分鐘。
運動訓練時手法一定要輕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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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需要的是母親的愛。 怎樣給胎兒以愛呢?這不但需要語言上的和煦春風、優美的樂曲, 而且還需要有肢體的接觸, 柔情的生命的親呢這也許是母親的本能吧!摸一摸你創造出來的小生命, 也是生活中的一種樂趣, 不要小看它的作用, 腹內小寶寶可是有感覺的。
經常撫摸胎兒, 可以激發胎兒運動的積極性, 你也許不會明顯感到胎兒發回的信號, 這種信號緩慢而有節奏, 只有實踐, 才可能有明晰的感覺。
現代醫學研究表明, 孕婦子宮內胎兒活動的差異, 能預示胎兒出生後活動能力的強弱。 在正常情況下, 胎兒時期活動能力強的嬰兒, 出生6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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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 孕婦不僅是通過撫摸胎兒和他溝通資訊、交流感情, 還應當幫助胎兒作“體操”。 在母腹中就進行過體操鍛煉的胎兒, 出生後動作的發展, 如翻身、抓、握、爬、坐等, 要比一般嬰兒早些。 特別是小肌肉的發育更加明顯。 另一方面, 手巧與心靈有密切關係, 動作的發育間接表明大腦的發育狀況。
給胎兒“做操”時間, 應選擇在胎兒精神良好的時候進行。 至於什麼時間嬰兒精神狀態良好, 一般認為是早晚, 而且每次時間不要太長, 以5~10分鐘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