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是小病, 所以我身邊的很多成年人經常採用“不治療”的方法, 基本上就是“扛著”, 用我一個朋友的話說就是“氣死醫生”。 也許這個方法有一定的道理, 但醫生不會氣死, 少數人卻因此罹害:有的人感冒轉成了較重的下呼吸道疾病, 有的人感冒反復發作。
注意這個“反復發作”——如果每次發作症狀如出一轍, 即可認為是一個感染灶導致的, 因為沒有用藥, 所以感染沒有清除, 但在各種理化因素的刺激下, 再次表現為“感冒”。
我們的寶寶也最應該小心這種反復發作的情況。
我記得一次送寶寶上幼稚園, 見到一位同班的剛剛病癒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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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說, 他媽媽說已經2天不發燒了啊, 好了, 已經不吃藥了, 但是就有點小尾巴……我想, 恐怕不是“小尾巴”這麼簡單吧。
果然, 之後又是很久沒有見到這個孩子。 聽老師說, 孩子“又”病了。
這個孩子的問題, 就是“復發”, 而不是“又”病了, 甚至可以說復發都不是, 根本就是沒痊癒!
我上大學時候的醫學教材對呼吸道疾病痊癒的判斷是非常審慎的, 甚至要求有傳染性、流行性的患兒, 需要3次菌培養陰性才能出院——這個用現在的醫療眼光看起來是很不現實的, 但是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痊癒判定標準的嚴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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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 至少不能用“不再發燒”來判斷一個“感冒”病程的結束, 更不能據此停止用藥——否則用通俗的話說, 就是“病根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