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法國偉大的思想家盧梭在他的《愛彌爾》中開宗明義地說,
“一切出於自然的創造者皆好,
一經人手卻邊壞了。
”他認為,
人性本善,
教育應順應兒童的內在欲望而行動,
不必加以干涉。
一旦受了社會認為的干涉,
兒童極易產生不自由、不平等,
甚至產生罪惡。
盧梭的學前教育課程思想盧梭是18世紀法國偉大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教育家。
他的教育思想與其的行為、性格,
尤其與他的政治主張和哲學觀點有著密切的關係。
他生性☆禁☆愛好自然,
行為不拘,
一生只受過2年正規教育。
但他善於學習,
與一些社會名流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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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 在原始社會, 人類不平等的程度極小, 而在所謂文明發生之後, 不平等的程度加深了, 尤其在私有制產生之後, 為了保護私有制, 人們定出法律和道德規範, 名義上是人類行為的共同準則, 實際上則強者壓服弱者的工具。 因此, 要減輕人類的不平等, 只有回歸自然, 服從自然的法則, 脫離社會的約束。 他教育遵循自然的著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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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主要政治著作是《民約論》, 主要的教育思想著作是《愛彌爾》, 而《懺悔錄》則是其自己的傳記體小說。 因此, 從《愛彌爾》中, 我們可以看到盧梭閃閃發光的教育思想。 其中, 也蘊涵著他在學前教育課程方面的真知灼見。
1、教育思想盧梭主張兒童的教育應順應自然, 以兒童為本位。 他在《愛彌爾》中開宗明義地說, “一切出於自然的創造者皆好, 一經人手卻邊壞了。 ”他認為, 人性本善, 教育應順應兒童的內在欲望而行動, 不必加以干涉。 一旦受了社會認為的干涉, 兒童極易產生不自由、不平等, 甚至產生罪惡。 所以他極力主張, 在兒童的理解力尚未發達之前, 要讓兒童遠離社會, 回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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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 教育要發展兒童天生的稟賦, 應使兒童有自然的生活, 因為兒童身心發展有自己固定的順序和階段, 每個階段都有獨特的任務;違背了它, 就是不好的教育;最自然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
與上述觀點相聯繫, 盧所梭主張教育上以兒童為本位。 因為成人對兒童的瞭解相當有限, 這樣的教育難免有誤。 如果一味迎合特殊需要對兒童施教育, 形成了兒童某種特性, 兒童一旦失去原有的環境, 教育就失去應有的價值。 教育應以兒童為中心, 教給兒童的知識要對兒童有用, 而不是看它是否對趁成人有用。 人類在萬物有序的還擊感中有其固定的位置, 兒童也是如此。 因此必須從兒童中發現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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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的教育適應自然的思想為後世所推崇, 但他的思想過分地依賴自然, 排斥社會環境, 是消極的。 實際上, 我們每一個人, 誰也不可能脫離社會環境而獨生。 教育本來幾是一種社會現象, 離開了人類社會, 教育的真正價值也就消失了。
2、教育目的論盧梭認為, 人類的最高理想是自然人的生活, 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成為自然人。 所自然人, 就是自然狀態的人, 是絕對自由幸福與善良的人。 幼兒時期, 兒童只關心自己, 對社會關係毫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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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內容和教
育措施盧梭根據其自然教育主張, 將他發展劃分為四個各具特點的階段, 每一個階段都有其獨特的教育內容和方法。 出生到5歲為第一階段。 這一階段的教育, 以兒童身體的養護為主, 父親為教師, 母親為保姆。 如果父母在這一階段不能對兒童進行良好的教育, 則會毀壞兒童的天性。 必須注意兒童的健康。 凡是違反兒童天性, 妨害兒童身體發育, 限制兒童心靈自由的的教育, 均應避免。對兒童健康的教育方法有積極的和消極的兩種。如果兒童得了小病,不必請醫生診治,而把兒童放到自然的環境中。主張給兒童洗冷水澡,鍛煉其抗寒的能力;給予兒童充足的戶外活動;注意兒童的穿著應寬鬆,不限制他沒們的手腳活動;還應給兒童一些身體方面的考驗。
對5~12歲的兒童,應進行感官訓練,讓兒童多摸、多看、多嗅,多接觸外界食物,最好利用自然界的種種問題,使兒童學習有關輕重、大小、長短、遠近等方面的知識,切忌進行知識和道德方面的灌輸教育。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到,盧梭的教育思想中包含了嶄新的兒童觀和教育觀。在他之前,英國大哲學家洛克曾主張,兒童就像一塊白板,教育者可以任憑自己的意願採用任何方式去塑造兒童。在這種兒童觀下,教育就是重複訓練,兒童被當作一個容器,由成人隨意填充。這種兒童觀對教育的影響十分巨大。在當今學前教育實際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這種影響。盧梭的兒童觀則與此不同。
他認為,兒童並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不是白板,而是有其固定法則的“自然的存在”。因此他主張教育應遵循兒童的自然本性,按照兒童自然發展的程式分階段進行。被譽為“兒童的發現者”的盧梭,由他的兒童觀和教育觀確立了學前教育課程的基本理論。盧梭的教育思想影響了後來的裴斯泰洛齊、赫爾巴特、福祿培爾、蒙台梭利,甚至杜威等一大批教育家。直到今天,盧梭的教育思想依然產生著其巨大威力。
均應避免。對兒童健康的教育方法有積極的和消極的兩種。如果兒童得了小病,不必請醫生診治,而把兒童放到自然的環境中。主張給兒童洗冷水澡,鍛煉其抗寒的能力;給予兒童充足的戶外活動;注意兒童的穿著應寬鬆,不限制他沒們的手腳活動;還應給兒童一些身體方面的考驗。對5~12歲的兒童,應進行感官訓練,讓兒童多摸、多看、多嗅,多接觸外界食物,最好利用自然界的種種問題,使兒童學習有關輕重、大小、長短、遠近等方面的知識,切忌進行知識和道德方面的灌輸教育。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到,盧梭的教育思想中包含了嶄新的兒童觀和教育觀。在他之前,英國大哲學家洛克曾主張,兒童就像一塊白板,教育者可以任憑自己的意願採用任何方式去塑造兒童。在這種兒童觀下,教育就是重複訓練,兒童被當作一個容器,由成人隨意填充。這種兒童觀對教育的影響十分巨大。在當今學前教育實際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這種影響。盧梭的兒童觀則與此不同。
他認為,兒童並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不是白板,而是有其固定法則的“自然的存在”。因此他主張教育應遵循兒童的自然本性,按照兒童自然發展的程式分階段進行。被譽為“兒童的發現者”的盧梭,由他的兒童觀和教育觀確立了學前教育課程的基本理論。盧梭的教育思想影響了後來的裴斯泰洛齊、赫爾巴特、福祿培爾、蒙台梭利,甚至杜威等一大批教育家。直到今天,盧梭的教育思想依然產生著其巨大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