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胃的禁忌證是什麼?
①最近有上消化道出血或胃穿孔;②嚴重心臟病;③中毒引起的驚厥未被控制前;④強腐蝕性農藥。
洗胃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洗胃時讓病人側臥, 頭呈稍低位。 合作病兒可經口插人大孔胃管, 不合作或昏迷病兒可經鼻孔插入。
(2)胃管插入後, 一定要先檢查是否插入胃內, 證明確在胃內後, 先盡可能抽出胃內容物, 再將洗胃液灌入。
(3)每次灌人洗胃液應小量, 不超過同年齡胃容量的1/2(昏迷病兒及服腐蝕劑者更應酌情減少), 反復沖洗。
(4)洗胃液應根據毒物性質決定。 如果得不到合適液體, 就用0.45%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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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昏迷、驚厥或失去咽反射的兒童, 在洗胃前應放氣管內插管。 拔胃管時要將氣管上端壓緊, 以免管內液體進入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