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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懷孕期間應該禁用的13類西藥

孕期婦女用藥需謹慎, 尤其是以下西藥, 要做到禁用或慎用:

1、抗生素類藥物:

①氨基糖甙類:

此類藥物易通過胎盤, 臍血藥物濃度明顯升高, 對孕婦及胎兒有一定危害, 孕期禁用或慎用。

②四環素類:包括四環素、土黴素、強力黴素、美滿黴素等。

此類藥容易通過胎盤和進入乳汁, 為致畸藥。 四環素螢光物質可沉積於牙釉質及胎兒骨骼, 影響胎兒牙釉質及體格發育, 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當孕婦腎功能不全時, 可致孕婦急性脂肪肝, 孕期禁用。 此類藥物在乳汁中濃度較高, 哺乳期需權衡利弊使用或暫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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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氯黴素:

可通過胎盤並進入乳汁, 對骨髓有抑制作用, 用於早產兒可引起“灰嬰綜合征”。 孕期和哺乳期禁用。

④喹諾酮類:

包括吡呱酸、氟呱酸、環丙沙星、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等。 此類藥物作用機制為抑制細菌DNA螺旋酶, 此類藥物對骨和軟骨有很強的親和力, 可引起動物不可逆的關節病, 或影響胎兒軟骨發育, 孕期禁用。

⑤磺胺類:

本類藥物易通過胎盤, 動物實驗有致畸作用, 但對人類尚無報導。

孕晚期應用可使新生兒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 同時還可競爭性抑制膽紅素與白蛋白的結合, 引起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

孕期慎用, 分娩前禁用。

⑥甲硝唑:

有報導1700例早孕婦女應用後並未增加畸胎率, 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已推薦其用於孕期陰☆禁☆道滴蟲病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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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硝唑:孕期慎用。

奧硝唑:動物實驗無致畸性, 但在妊娠婦女中無對照研究, 慎用。

2、抗病毒類藥物:

①病毒唑:即三氮唑核苷,

動物實驗發現幾乎所有種類的受試動物應用本品後, 都出現致畸和殺胚胎作用, 孕期禁用。

本品在體內消除很慢, 停藥四周尚不能自體內完全清除。

②干擾素:孕期最好不用。

3、抗結核藥:

①異煙肼:

此藥脂溶性高, 分子量低、幾乎不與血漿蛋白結合, 故容易通過胎盤, 臍血中濃度高於母血。 但對4900名使用異煙肼的孕婦回顧性資料分析顯示其胎兒畸形率並未增加, 目前認為妊娠合併結核者可用。

②乙胺丁醇:B類藥。 目前認為本品對人類無致畸作用, 孕期患結核時首選。

4、抗真菌藥

依曲康唑缺乏在人類早期妊娠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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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慎用。

大劑量氟康唑可致動物胎兒畸形, 但無人類孕期致畸的報導, 孕婦慎用。

5、鎮靜、催眠及抗抑鬱藥:

①地西泮:即安定。

動物實驗有致畸作用;人類有個例報導致齶裂及肢體畸形, 但大樣本研究未發現其致畸率增加。 由於胎兒排泄功能較差, 安定及其代謝產物在胎兒血中的濃度較母體為高, 且聚集在胎兒心臟較多, 可引起胎心率減慢, 還可引起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肌張力降低及Apgar評分降低等。

②巴比妥類:

動物實驗表明有致畸性;

孕婦長期大量應用可出現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新生兒藥物撤退綜合征, 屬孕期慎用藥。

③鋰鹽:過去認為是致畸藥物, 可引起嚴重心臟畸形及開放性神經管畸形。 1992年一項包括148例患者的研究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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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心臟畸形發生率為2.8%。

④抗精神病藥:

氯丙嗪並不增加先天畸形的發生率, 但分娩過程中應用, 應注意對新生兒呼吸產生抑制作用, 及對新生兒肌張力的影響。

6、解熱鎮痛藥:

①阿司匹林:

過去認為可引起齶裂及心臟畸形, 但大樣本研究證明早孕期應用不增高致畸率。 但孕晚期應用, 影響孕婦血凝並可致羊水過少、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關閉等。 有人觀察了66例自孕15周起使用小劑量阿司匹林的患者, 並未發現其對動脈導管的副作用。 認為孕期小劑量長期應用是安全的。

②消炎痛、布洛芬:此2種藥物並不致畸, 但可引起胎兒動脈導管收縮致胎兒肺動脈高壓及羊水過少, 消炎痛還可引起胎兒腦室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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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支氣管發育不良及壞死性小腸結腸炎。

③麻醉性止痛藥:

嗎啡及杜冷丁:不增加致畸率, 但能迅速透過胎盤屏障使胎兒成癮, 產時應用可對新生兒呼吸有抑制作用, 應在用藥4小時後結束分娩。

7、降壓藥:

①硫酸鎂:安全, 對胎兒無致畸作用。 分娩前大量應用, 可致新生兒肌張力低下, 嗜睡及呼吸抑制, 應慎用。

②肼屈嗪(肼苯達嗪):動物發現有致畸作用, 但在人類妊娠早期應用本品未發現有致畸作用。 其降壓效果不穩定, 現妊娠期少用。

③利血平:可通過胎盤產前應用可致新生兒肌張力降低及鼻塞, 產前不宜應用。

④硝苯地平(心痛定):C類藥。 動物實驗有致畸作用, 人類無報導, 孕早期慎用。 本品不降低子宮胎盤的血流灌注。 但舌下含化可引起母親嚴重低血壓和胎兒抑制。

⑤拉貝洛爾:在孕婦中無致畸報導。口服不減少子宮胎盤血流灌注,但靜脈注射可致胎盤血流減少,孕期不宜靜注。

⑥硝普鈉:C類藥。可通過胎盤,用量過大可引起胎兒氫化物中毒及顱內壓增高,還可影響胎盤血流量而危及胎兒。

⑦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為高度可疑致畸藥。可引起胎兒腎臟畸形,腎毒性及新生兒無尿,孕期禁用。

⑧心得安:孕期長期應用可引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新生兒呼吸抑制、心動過緩和低血糖,應慎用。

8、利尿藥:

①呋塞米(速尿):無致畸報導,但可使母血流量減少,影響胎盤灌注,長期應用可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或電解質紊亂。

②氫氯噻嗪:無致畸報導,長期應用可致電解質紊亂。

9、抗甲狀腺藥及碘製劑:

①丙基硫氧嘧啶(PTU):與血漿蛋白結合率較高,可通過胎盤,為孕期甲亢首選藥。但人類應用有致胎兒畸形的個案報導。乳汁內濃度低,哺乳期可用。

②甲硫氧嘧啶:易通過胎盤,孕期應用副作用發生率為8%,現已少用。

③他巴唑:很少與血漿蛋白結合,能很容易得通過胎盤,可致胎兒畸形。

④碘製劑:可通過胎盤,長期應用可致胎兒甲狀腺功能低下。

10、激素類藥物:

①己烯雌酚:為明確的致畸劑。可使胎兒生☆禁☆殖☆禁☆器官發育異常,子代女嬰或在青春期發生宮頸透明細胞癌或陰☆禁☆道腺病。孕期禁用。

②孕激素:黃體酮為D類藥。動物實驗有致畸作用,但人類未發現。安宮黃體酮及炔諾酮均為D類,為人工合成的孕激素,有弱致畸作用,孕期避免應用。

③雄激素:可致女嬰外生☆禁☆殖☆禁☆器男性化。孕期禁用。

④口服避孕藥:過去報導可使胎兒染色體畸變及胎兒致畸。擴大樣本後與對照組相比致畸率無顯著差異。現在認為只要是孕期不用即可。

⑤米非司酮:催經止孕失敗後,若胚胎繼續發育有致畸報導,服藥失敗者應終止妊娠。

⑥毓婷:TERIS報導了幾百例使用毓婷後懷孕的患者,未見胎兒畸形發生率增加。

11、抗凝藥物:

①華法令:可致畸。分子量小,可通過胎盤,早孕期應用約15-25%致畸,孕中晚期應用可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及凝血機制異常。

12、降糖藥物:

①口服降糖藥:可通過胎盤,抑制胎兒的胰島功能,致新生兒低血糖。

13、預防接種:

孕婦以及接種後3個月內可能妊娠的婦女都不應接種活病毒疫苗和活菌苗。

①風疹病毒疫苗:為活疫苗。孕期及孕前3個月應避免接種。但對於接種本疫苗後3個月內妊娠者,不必常規終止妊娠,在對患者詳細解釋及在孕婦自願的情況下可繼續觀察。

⑤拉貝洛爾:在孕婦中無致畸報導。口服不減少子宮胎盤血流灌注,但靜脈注射可致胎盤血流減少,孕期不宜靜注。

⑥硝普鈉:C類藥。可通過胎盤,用量過大可引起胎兒氫化物中毒及顱內壓增高,還可影響胎盤血流量而危及胎兒。

⑦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為高度可疑致畸藥。可引起胎兒腎臟畸形,腎毒性及新生兒無尿,孕期禁用。

⑧心得安:孕期長期應用可引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新生兒呼吸抑制、心動過緩和低血糖,應慎用。

8、利尿藥:

①呋塞米(速尿):無致畸報導,但可使母血流量減少,影響胎盤灌注,長期應用可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或電解質紊亂。

②氫氯噻嗪:無致畸報導,長期應用可致電解質紊亂。

9、抗甲狀腺藥及碘製劑:

①丙基硫氧嘧啶(PTU):與血漿蛋白結合率較高,可通過胎盤,為孕期甲亢首選藥。但人類應用有致胎兒畸形的個案報導。乳汁內濃度低,哺乳期可用。

②甲硫氧嘧啶:易通過胎盤,孕期應用副作用發生率為8%,現已少用。

③他巴唑:很少與血漿蛋白結合,能很容易得通過胎盤,可致胎兒畸形。

④碘製劑:可通過胎盤,長期應用可致胎兒甲狀腺功能低下。

10、激素類藥物:

①己烯雌酚:為明確的致畸劑。可使胎兒生☆禁☆殖☆禁☆器官發育異常,子代女嬰或在青春期發生宮頸透明細胞癌或陰☆禁☆道腺病。孕期禁用。

②孕激素:黃體酮為D類藥。動物實驗有致畸作用,但人類未發現。安宮黃體酮及炔諾酮均為D類,為人工合成的孕激素,有弱致畸作用,孕期避免應用。

③雄激素:可致女嬰外生☆禁☆殖☆禁☆器男性化。孕期禁用。

④口服避孕藥:過去報導可使胎兒染色體畸變及胎兒致畸。擴大樣本後與對照組相比致畸率無顯著差異。現在認為只要是孕期不用即可。

⑤米非司酮:催經止孕失敗後,若胚胎繼續發育有致畸報導,服藥失敗者應終止妊娠。

⑥毓婷:TERIS報導了幾百例使用毓婷後懷孕的患者,未見胎兒畸形發生率增加。

11、抗凝藥物:

①華法令:可致畸。分子量小,可通過胎盤,早孕期應用約15-25%致畸,孕中晚期應用可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及凝血機制異常。

12、降糖藥物:

①口服降糖藥:可通過胎盤,抑制胎兒的胰島功能,致新生兒低血糖。

13、預防接種:

孕婦以及接種後3個月內可能妊娠的婦女都不應接種活病毒疫苗和活菌苗。

①風疹病毒疫苗:為活疫苗。孕期及孕前3個月應避免接種。但對於接種本疫苗後3個月內妊娠者,不必常規終止妊娠,在對患者詳細解釋及在孕婦自願的情況下可繼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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