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懷孕4個月開始孕婦自己能感到胎動, 在妊娠7個月以後到9個月達高峰, 一晝夜可達130次。
胎動指胎兒在子宮內的活動。 一般在懷孕4個月開始孕婦自己能感到胎動, 在妊娠7個月以後到9個月達高峰, 一晝夜可達130次。
在整個妊娠期間, 除了醫務人員對孕婦進行系統的產前檢查外, 還要讓孕婦進行自我監護, 可使孕婦瞭解自己胎兒的安危情況, 及時發現異常, 及時處理。
正常情況下自妊娠7個月開始(孕28周), 每日早晨、中午、晚上在左側臥位元的情況下, 各測一小時胎動, 然後把測得的3次胎動數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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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正常時每小時胎動在3次以上。 12小時胎動在30次以上表明胎兒情況良好, 少於20次意味著胎兒有宮內缺氧, 10次以下說明胎兒有危險, 預後不良, 孕婦在自我監護時, 一但發現胎動次數低於正常, 應立即到醫院檢查以明確原因, 及時挽救胎兒。
有胎動表明胎兒情況良好, 當胎盤功能減退, 胎兒慢性缺氧時, 胎動減少到停止。 胎動減少可持續幾天至一周, 如不及時處理可造成胎兒死亡。
因此胎動減少是胎兒宮內缺氧的表現。
但在急性缺氧時的初期, 胎動可出現過頻也要重視。
使用鎮靜劑, 安眠藥可使胎動減少, 故數胎動時避免服用這些藥物。
為了瞭解您胎兒的情況, 請您按時測胎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