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本不是我專業範圍內容, 談起來不免貽笑大方。 但是周圍親友諮詢的太多, 而且存在很多誤解, 很少見到比較正式的回答。 我還觀察到, 很多大夫對患者交代病情, 張口就來:這次流產後, 避孕6個月!如果追問為什麼, 就只能得到一個反問式:難道大家不都是這麼說的嗎?從患者角度, 很多人也覺得需要這麼一段時間“調理身體”, 稍微專業一點的就會聲稱讓“子宮內膜修復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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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想法其實並沒有什麼依據。 孕早期流產, 無論自然流產、藥流還是人流, 絕大部分都是非常安全的, 合併症和後遺症的發生率都非常罕見, 對身體的傷害很小[1]。 子宮內膜的恢復, 其標記就是正常的月經來潮。 恢復正常的月經初潮, 內膜就已經修復好了。 好了, 那麼到底多長時間可以再次妊娠呢?
著名的醫學週刊《英國醫學雜誌》(BMJ)2010年發表了一項蘇格蘭地區的大規模佇列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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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美國婦產科協會的會刊(灰皮雜誌)發表了一項前瞻性研究, 把妊娠20周前流產的女性分為兩組:流產後3個月內妊娠的情況, 以及流產後3~6個月妊娠情況[3]。 結果發現, 兩組間的活產率和不良妊娠結局(包括流產率)並沒有顯著差異。 前一組患者從流產結束到懷孕的平均時間還不到9個星期!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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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銅仁婦女兒童醫院婦產科生殖中心, 陸春芳主任醫師告訴我, 對於那些所謂“生化妊娠”(尿液或血液檢查提示懷孕, 但超聲從來沒有見到孕囊)的女性, 他們都建議當月就積極要孩子。 我的一位病人經歷過一次胚胎停育, 妊娠9周時候寶寶沒有了胎心, 當時真是一件很傷心的事情, 並且直接改變了他的工作計畫。 等到恢復月經以後, 他沒有耽誤, 還是積極地要孩子。 結果寶貝順利誕生, 目前看上去很可愛, 沒有什麼問題。
總之, 孕早期流產後並不需要休息6個月, 甚至3個月都可能不需要。
很多醫生和患者都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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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 我們已經知道, 對於妊娠20周以上(以上, 不是以下)引產或足月分娩的情況, 如果下次妊娠時間間隔小於18個月的話, 胎兒和新生兒的患病率都會顯著增加[4, 5]。 也有研究發現, 兩次妊娠(孕周超過20周的妊娠)之間時間間隔在12~24個月, 新生兒患病率是最低的。 間隔過短(小於6個月)或間隔過長(超過60個月), 都存在不利情況, 其中間隔小於6個月的情況最為糟糕, 母親身體也會發生很多問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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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浩廣, 真理深邃, 我們所知不過淺表, 我們所為不過模仿。 但如果別出心裁, 另闢蹊徑, 那是誰也擋不住的。 說不定真的能另有發現, 另見天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