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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父母:選兒童用品安全第一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 是根據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於1972年設立的一個獨立的聯邦監管機構, 負有“保護公眾免遭與消費品有關的、不合理傷害與死亡風險”的職責。

據報導, 每年CPSC的預算中有一半用於兒童產品。 並常年派遣流動檢查組督察國產和進口的有可能導致各種危害(電子、熱能、機械、化學或易燃等)的兒童用品。 在近幾年年召回產品中, 涉及兒童使用危險或潛在危險主要來自以下幾方面:

·窒息危險

CPSC在2003年共接到因玩具導致15歲以下兒童死亡案例11起, 其中一半都是因兒童在操作玩具時不慎被窒息而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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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為防止兒童窒息危險, 也採取了種種措施。 如:美國玩具安全標準要求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應通過小部件測試, 遵從16CFR1501, 力求避免窒息危險。 同時, CPSC也據此進行市場監管。 如:2004年10月21日, CPSC召回螺旋型搖鈴玩具。 起因為該製造商收到一份該玩具螺旋部分可分離的報告。 雖未收到任何傷害報告, 考慮到由於搖鈴的螺旋部分可分離, 裡面的珠子可能掉出來, 對幼兒有造成窒息的潛在危險, 決定召回該玩具。 其他可能造成窒息的物品通常為:衣服上的紐扣或飾品, 可能脫落的拉鎖頭, 毛絨玩具的填充物, 組合式玩具中的小零件等等。

·勒死危險

1996年2月, CPSC曾發佈有助於防止兒童被諸如夾克衫、運動衫等上裝頸部和腰部的拉繩纏住甚至勒死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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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04年12月9日, CPSC宣佈召回女式有拉繩的帶帽運動衫, 就是因為出於“該帶帽運動衫有拉繩, 有造成兒童被勒死的危險”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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