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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統藥物在妊娠期的應用

妊娠期間合併有某些消化系統疾病有兩種情況, 其一是在患有本病的基礎上妊娠, 另一種是在妊娠期間罹患了本病。

妊娠期間諸如燒心、消化不良與便秘等症狀相當常見, 臨床與生理學的研究提示至少與妊娠可部分地影響胃腸與膽道系統的動力功能有關。 妊娠期間胃排空及小腸蠕動減慢, 膽囊較非妊娠期為大, 妊娠晚期時膽囊排空不全, 小腸通過時間較分娩後4~6周時明顯延長, 便秘已成為妊娠期婦女的普遍問題。 由於妊娠對消化道的動力有一定影響, 使之紊亂, 從而誘發或加重某些消化系統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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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間的消化系統常見症狀及疾病有噁心、嘔吐、消化性潰瘍、胃食管反流病、便秘、肝膽疾病等, 在妊娠期患了這些消化系統的疾病, 要根據孕婦病情及疾病情況, 權衡藥物對疾病、孕婦及胎兒的影響, 選擇合適的藥物進行治療。

妊娠期可選用的藥物

治療消化系統疾病的藥物主要包括抗酸及抗潰瘍藥物、胃腸解痙及胃動力藥物、助消化藥物、止吐催吐止瀉藥物、肝膽疾病藥物。 妊娠期間一般要選擇毒性低、對胎兒影響小的藥物, 可以選用的藥物有:

1.抗酸藥及胃黏膜保護劑

(1)氧化鎂為抗酸藥及輕瀉藥, 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較小, 可以應用。

(2)胃膜素為一種多糖質, 具有抗胃蛋白酶分解作用和微弱的抗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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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胃內形成膜, 覆蓋潰瘍面, 減少胃酸對它的刺激, 利於潰瘍面癒合。 可以應用。

(3)胃達喜為鋁碳酸鎂咀嚼片, 迅速中和胃酸, 可逆性失活胃蛋白酶, 持續阻止膽酸和溶血卵磷脂對胃的損傷, 增強胃黏膜保護因數的作用。 可以應用。

(4)胃仙U雙層藥片, 其外層含有強力制酸劑, 服後迅速溶解, 即將過多胃酸中和, 保護胃膜, 內層藥片主劑之抗潰瘍素立即開始發揮效能, 深入潰瘍部分, 治療患處。 可以應用。

(5)胃得樂每片組成:堿式硝酸鉍35%, 碳酸鎂40%, 碳酸氫鈉20%, 水菖蒲2.5%, 大黃2.5%。 用於胃、十二指腸潰瘍, 胃酸過多, 神經性消化不良等症。 未發現有對妊娠期不良反應的報導, 可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6)三矽酸鎂:本品抗酸作用弱而慢, 但維持時間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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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達4~5h。 中和胃酸時產生膠狀二氧化矽, 後者可覆蓋在胃、十二指腸潰瘍的表面, 除有機械的保護作用外, 並有吸附的性能, 吸著遊酸。 可用于嬰兒吐奶、妊娠胃灼熱等。

(7)蓋胃平每片含海藻酸0.25g, 三矽酸鎂0.0125g, 氫氧化鋁0.05g, 為胃酸反流抑制劑。 可用於妊娠胃灼熱等。

2.胃腸解痙藥

丙胺太林為抗膽鹼藥。 作用與阿托品相似, 主要用於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的輔助治療, 也用於治療胃炎、胰腺炎、膽汁排泄障礙、多汗症、妊娠嘔吐及遺尿等。

3.助消化藥

(1)康胃素有促進消化液分泌, 增強消化酶活性和調整胃腸功能的作用, 本品也參與脂肪酸的代謝。 用於治療胃酸缺乏症、消化不良、食欲減退、慢性胃炎及腹脹、噯氣等, 亦適用於老年性消化不良、妊娠引起的胃腸障礙、嬰幼兒厭食與食欲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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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胃蛋白酶助消化藥。 用於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後消化功能減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孕期可以使用。

4.止吐藥

輕度的噁心嘔吐不需要加以治療, 對於嘔吐嚴重的孕婦, 可考慮使用維生素B6, 但不可以長期大劑量使用, 以免引起胎兒維生素B6依賴症。

5.瀉藥

便秘是妊娠期間尤其是妊娠晚期常見的症狀, 一般情況下, 要禁用劇烈瀉藥, 以免引起流產。 孕婦在妊娠頭3個月內, 最好不使用任何瀉藥, 3個月後, 如便秘很嚴重, 可考慮使用集刺激性和容積性於一身的瀉藥。

(1)甘油直腸給藥對孕婦無不良影響。

(2)開塞露可以少量使用開塞露。 在使用開塞露時, 應注意用量和次數, 只在大便特別幹結時使用, 不要引起腹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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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止瀉藥

思密達主要成分為雙八面體蒙脫石, 具有層紋狀結構和非均勻性電荷分佈, 對消化道內的病毒, 病菌及其產生的毒素有極強的固定抑制作用;對消化道黏膜有很強的覆蓋能力, 並通過與黏液糖蛋白相互結合, 從質和量兩方面修復, 提高黏膜屏障對攻擊因數的防禦功能。 思密達不進入血液循環系統, 並連同所固定的攻擊因數隨消化道自身的蠕動排出體外, 不改變正常的腸蠕動。 主要用於急、慢性腹瀉, 孕婦可以使用。

7.保肝利膽藥物

(1)易善力(肝得健)磷脂藥物符合生理學治療, 尚未發現不良反應及禁忌證。

(2)腺苷蛋氨酸腺苷蛋氨酸是存在於人體所有組織和體液中的一種生理活性分子。 它作為甲基供體(轉甲基作用)和生理性巰基化合物(如半胱氨酸、牛磺酸、谷胱甘肽和輔酶A等)的前體(轉巰基作用)參與體內重要的生化反應, 用於治療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內膽汁淤積,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也可用於哺乳期。妊娠期慎用和禁用的藥物

許多治療消化系統疾病的藥物較易通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其中某些藥物在體內消除較慢或在組織中蓄積過多,對胎兒的毒性遠比母體嚴重。妊娠期可能具有致畸的藥物被列為慎用或禁用。

在妊娠期間需要慎用及禁用的藥物有:

1.抗酸藥及治療消化性潰瘍藥物

(1)胃酸分泌抑制劑

①H2受體阻斷劑常用的有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這些藥物多數可以透過胎盤並通過乳汁排泄,雖然動物實驗未發現有致畸作用,但有報導該藥有微弱的抗雄激素樣作用,且妊娠期應用本類藥物對胎兒安全性的臨床研究還很不充分,因此,即使FDA將這類藥物分級為B,也應慎用或禁用。如若必須使用,需權衡利弊,只有當治療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毒性時,方可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②質子泵抑制劑奧美拉唑、蘭索拉唑、埃索美拉唑等,雖然動物實驗表明本品無胎兒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尚無對人類胎兒安全性的研究,因此,不建議孕婦使用此類藥物;泮托拉唑、雷貝拉唑等,動物實驗可觀察到胚胎毒性,且無這些藥物在妊娠期使用的臨床經驗,應慎用或禁用。

③選擇性抗膽鹼藥常見藥物有三甲硫苯嗪、格隆溴銨、鹽酸呱侖西平,此類藥物在妊娠期慎用或禁用。

(2)胃黏膜保護劑此類藥物包括膠體鉍、前列腺素及其衍生物及一些複方製劑,對於此類藥物,由於其作用特點及已知的對妊娠婦女的影響,妊娠期間需慎用或禁用。

2.止吐、胃腸解痙藥物

在此類藥物中,除丙胺太林可用於治療妊娠嘔吐,其餘常用的多數解痙藥物雖然動物實驗未發現胚胎毒性,但尚缺乏足夠的臨床試驗研究,應用時應權衡利弊,慎重使用。

3.助消化藥物

妊娠期間的消化不良現象較為多見,但一般可以通過飲食加以調節。大多數的助消化藥物雖然無明顯的毒性。但由於缺乏足夠的臨床證據來評價其安全性,因此尚不能肯定長期用藥的安全性。除非必須,應儘量不用或慎用。

4.止吐藥、催吐藥及促胃腸動力藥物

妊娠嘔吐尤其是妊娠前3個月非常常見,屬生理現象,一般不需藥物治療。如若出現病理性嘔吐,需給予藥物治療。此類藥物中常用的藥物甲氧氯普胺、曲美布汀、大麻隆、鹽酸地芬尼多、比沙可啶等,已經動物實驗證實具有潛在的致畸或毒性作用,應慎用或禁用;還有些藥物如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依託必利、莫沙必利、格拉司瓊等,雖然經動物實驗證實無致畸作用,但由於缺乏足夠的臨床證據證明其安全性,因此,也應慎重使用。

5.瀉藥

作用劇烈的瀉藥,應禁用,以免引起流產,如硫酸鈉、蓖麻油等,具有潛在毒性的瀉藥也不可使用。

6.止瀉藥物

(1)苯乙呱啶具有致畸作用,孕婦禁用。

(2)洛呱丁胺(易蒙停)雖然無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婦使用仍應權衡治療作用和可能潛在危害,尤其在妊娠前3個月內。

(3)複方樟腦酊孕婦禁用。

其他瀉藥如藥用炭、多維乳酸菌、替加色羅等,由於缺乏足夠的臨床試驗資料證明其用藥安全性,應慎用。其他的止瀉藥由於尚缺乏足夠的證據證明妊娠期用藥的安全性,因此,要權衡利弊,慎重使用。

7.微生態藥物

微生態藥物如地衣芽孢桿菌活菌製劑、嗜酸乳桿菌、雙歧三聯活菌製劑等,由於其對孕婦的影響尚缺乏足夠的臨床試驗資料,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尚不明確,除非必須,需斟酌應用或慎重使用。

8.肝膽疾病輔助藥物

治療肝膽疾病的藥物很多,包括保肝、利膽、降酶等藥物,多數藥物缺乏臨床試驗資料,在使用時,應權衡利弊,慎用或禁用。

9.減肥藥物

胎兒在母親體內非常需要營養,而任何減肥方法都可能使營養喪失,特別是藥物減肥。藥物減肥,一方面是對大腦的飲食中樞造成一定抑制作用,另一方面是通過一些緩瀉劑使多餘的水分和脂肪排除體外,從而達到減肥的效果。這些都可能造成胎兒營養不足。如果飲食中樞過於抑制,則容易導致厭食的發生,嚴重影響孕婦對營養的吸收,從而導致胎兒的營養危機。再者,一般減肥藥物都不是針對孕婦配製的,也沒有考慮到對胎兒是否有影響。一旦對胎兒有副作用,其後果難以預測,很有可能導致早產兒、畸形兒或有先天性疾病的胎兒發生。因此,在妊娠期間,不建議減肥,更不建議服用減肥藥達到減肥目的。

可致新生兒特殊不良反應的藥物

維生素B6參與體內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某些激素的代謝。對於各種病因引起的嘔吐,尤其是妊娠嘔吐的療效最佳。過量服用維生素B6或服用時間過長,也會造成嚴重後果。這種後果主要表現在胎兒身上。由於長期過多服用維生素B6,致使胎兒對它產生了依賴性即維生素B6依賴症。表現在小兒出生後,維生素B6的來源不像在母體裡那樣充分,結果出現一系列異常表現,如容易興奮、哭鬧不安,易受驚,眼球震顫,反復驚厥,有的小兒在出生後幾小時或幾天內就出現驚厥。所以,孕婦不應過多過久地服用維生素B6。需要服用時,一定要有醫師的指導,適量服用,這樣既對孕婦有益,對胎兒也有利。

用於治療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內膽汁淤積,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也可用於哺乳期。妊娠期慎用和禁用的藥物

許多治療消化系統疾病的藥物較易通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其中某些藥物在體內消除較慢或在組織中蓄積過多,對胎兒的毒性遠比母體嚴重。妊娠期可能具有致畸的藥物被列為慎用或禁用。

在妊娠期間需要慎用及禁用的藥物有:

1.抗酸藥及治療消化性潰瘍藥物

(1)胃酸分泌抑制劑

①H2受體阻斷劑常用的有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這些藥物多數可以透過胎盤並通過乳汁排泄,雖然動物實驗未發現有致畸作用,但有報導該藥有微弱的抗雄激素樣作用,且妊娠期應用本類藥物對胎兒安全性的臨床研究還很不充分,因此,即使FDA將這類藥物分級為B,也應慎用或禁用。如若必須使用,需權衡利弊,只有當治療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毒性時,方可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②質子泵抑制劑奧美拉唑、蘭索拉唑、埃索美拉唑等,雖然動物實驗表明本品無胎兒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尚無對人類胎兒安全性的研究,因此,不建議孕婦使用此類藥物;泮托拉唑、雷貝拉唑等,動物實驗可觀察到胚胎毒性,且無這些藥物在妊娠期使用的臨床經驗,應慎用或禁用。

③選擇性抗膽鹼藥常見藥物有三甲硫苯嗪、格隆溴銨、鹽酸呱侖西平,此類藥物在妊娠期慎用或禁用。

(2)胃黏膜保護劑此類藥物包括膠體鉍、前列腺素及其衍生物及一些複方製劑,對於此類藥物,由於其作用特點及已知的對妊娠婦女的影響,妊娠期間需慎用或禁用。

2.止吐、胃腸解痙藥物

在此類藥物中,除丙胺太林可用於治療妊娠嘔吐,其餘常用的多數解痙藥物雖然動物實驗未發現胚胎毒性,但尚缺乏足夠的臨床試驗研究,應用時應權衡利弊,慎重使用。

3.助消化藥物

妊娠期間的消化不良現象較為多見,但一般可以通過飲食加以調節。大多數的助消化藥物雖然無明顯的毒性。但由於缺乏足夠的臨床證據來評價其安全性,因此尚不能肯定長期用藥的安全性。除非必須,應儘量不用或慎用。

4.止吐藥、催吐藥及促胃腸動力藥物

妊娠嘔吐尤其是妊娠前3個月非常常見,屬生理現象,一般不需藥物治療。如若出現病理性嘔吐,需給予藥物治療。此類藥物中常用的藥物甲氧氯普胺、曲美布汀、大麻隆、鹽酸地芬尼多、比沙可啶等,已經動物實驗證實具有潛在的致畸或毒性作用,應慎用或禁用;還有些藥物如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依託必利、莫沙必利、格拉司瓊等,雖然經動物實驗證實無致畸作用,但由於缺乏足夠的臨床證據證明其安全性,因此,也應慎重使用。

5.瀉藥

作用劇烈的瀉藥,應禁用,以免引起流產,如硫酸鈉、蓖麻油等,具有潛在毒性的瀉藥也不可使用。

6.止瀉藥物

(1)苯乙呱啶具有致畸作用,孕婦禁用。

(2)洛呱丁胺(易蒙停)雖然無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婦使用仍應權衡治療作用和可能潛在危害,尤其在妊娠前3個月內。

(3)複方樟腦酊孕婦禁用。

其他瀉藥如藥用炭、多維乳酸菌、替加色羅等,由於缺乏足夠的臨床試驗資料證明其用藥安全性,應慎用。其他的止瀉藥由於尚缺乏足夠的證據證明妊娠期用藥的安全性,因此,要權衡利弊,慎重使用。

7.微生態藥物

微生態藥物如地衣芽孢桿菌活菌製劑、嗜酸乳桿菌、雙歧三聯活菌製劑等,由於其對孕婦的影響尚缺乏足夠的臨床試驗資料,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尚不明確,除非必須,需斟酌應用或慎重使用。

8.肝膽疾病輔助藥物

治療肝膽疾病的藥物很多,包括保肝、利膽、降酶等藥物,多數藥物缺乏臨床試驗資料,在使用時,應權衡利弊,慎用或禁用。

9.減肥藥物

胎兒在母親體內非常需要營養,而任何減肥方法都可能使營養喪失,特別是藥物減肥。藥物減肥,一方面是對大腦的飲食中樞造成一定抑制作用,另一方面是通過一些緩瀉劑使多餘的水分和脂肪排除體外,從而達到減肥的效果。這些都可能造成胎兒營養不足。如果飲食中樞過於抑制,則容易導致厭食的發生,嚴重影響孕婦對營養的吸收,從而導致胎兒的營養危機。再者,一般減肥藥物都不是針對孕婦配製的,也沒有考慮到對胎兒是否有影響。一旦對胎兒有副作用,其後果難以預測,很有可能導致早產兒、畸形兒或有先天性疾病的胎兒發生。因此,在妊娠期間,不建議減肥,更不建議服用減肥藥達到減肥目的。

可致新生兒特殊不良反應的藥物

維生素B6參與體內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某些激素的代謝。對於各種病因引起的嘔吐,尤其是妊娠嘔吐的療效最佳。過量服用維生素B6或服用時間過長,也會造成嚴重後果。這種後果主要表現在胎兒身上。由於長期過多服用維生素B6,致使胎兒對它產生了依賴性即維生素B6依賴症。表現在小兒出生後,維生素B6的來源不像在母體裡那樣充分,結果出現一系列異常表現,如容易興奮、哭鬧不安,易受驚,眼球震顫,反復驚厥,有的小兒在出生後幾小時或幾天內就出現驚厥。所以,孕婦不應過多過久地服用維生素B6。需要服用時,一定要有醫師的指導,適量服用,這樣既對孕婦有益,對胎兒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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