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個健康的寶寶, 產檢非常重要。 面對五花八門的檢查項目, 有些准媽媽難免會犯暈。 糖篩和糖耐量試驗有什麼區別呢?糖篩和唐篩一字之別, 到底有何不同?早期診斷和治療妊娠期糖尿病, 讓我們從搞清這兩項檢查開始。
妊娠前糖代謝正常, 妊娠之後才出現的糖尿病, 稱為妊娠期糖尿病, 近年來妊娠期糖尿病發病率有增高趨勢, 大概占所有孕婦的10%左右。 有些准媽媽雖然是妊娠後才第一次查出來血糖異常, 但是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1), 或是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服糖後2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1), 或糖化血紅蛋白>6.5%, 則表明其孕前就有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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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與准媽媽懷孕後身體代謝變化有很大關係。 胎盤形成以後, 逐漸分泌多種拮抗胰島素的物質, 例如胎盤生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這些物質分泌量隨著孕周增加而增加, 妊娠30周以後達到高峰。 准媽媽為了維持血糖不過高, 必須增加胰島素分泌量, 如果胰島功能有問題, 不能分泌更多的胰島素, 准媽媽血糖就會升高, 就會發生妊娠期糖尿病。 有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曾經發生過妊娠期糖尿病、曾經分娩過巨大兒、曾患多囊卵巢綜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復陽性等情況的准媽媽更容易得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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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容易引起產婦感染、巨大兒、胎兒感染等問題, 並增加分娩難度。 為了及時診斷出妊娠期糖尿病, 避免給母嬰健康造成損害, 准媽媽一定要重視相關檢查。
解讀“糖篩”俗稱的“糖篩”, 其實正式名稱為“50g葡萄糖負荷試驗”, 主要是為初步判斷准媽媽為妊娠期糖尿病的風險高低。 目前已經不推薦進行此項檢查, 而是推薦直接進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檢查時間 24~28周
在正常情況下, 糖篩檢查是在懷孕24~28周進行, 這是因為通過大量研究表明, 在此階段進行篩查, 成本效益比較高, 漏診比較少。 另一方面, 如果此時發現准媽媽有糖代謝問題, 就可以及早治療, 將可能的母嬰危害降至最低。
但是如果准媽媽有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曾經發生過妊娠期糖尿病、曾經分娩過巨大兒、曾患多囊卵巢綜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復陽性等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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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群 所有非糖尿病的准媽媽
妊娠期糖尿病會對準媽媽及胎兒有多種不良影響, 包括易發生流產、早產、難產, 巨大兒發生率增加等, 嚴重者可威脅母嬰的生命安全。 因此, 建議所有非糖尿病的准媽媽都要做糖篩檢查, 以便儘早診斷和治療妊娠期糖尿病。 有高危因素的准媽媽要早做“糖篩”, 重複做“糖篩”。
檢查方式 服50g葡萄糖後1小時抽血
糖篩檢查相當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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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檢查結果?
若准媽媽服50g葡萄糖後1小時靜脈血糖≥7.8mmol/L(140mg/dL), 則為糖篩檢查異常, 需要進一步做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數值低於但接近7.8mmol/L的准媽媽, 不放心的話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或接受醫生建議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進行糖耐量檢查。
如果糖篩檢查結果異常, 是否意味著准媽媽就一定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呢?其實, “糖篩”只是初步篩查, 並不能診斷准媽媽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 很多“糖篩”結果異常的准媽媽, 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結果是正常的, 不是妊娠期糖尿病。
解讀葡萄糖耐量試驗葡萄糖耐量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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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群 未被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或糖尿病合併妊娠的准媽媽
糖篩檢査結果≥7.8mmol/L(140mg/dL)的准媽媽, 需要進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試驗。 隨著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的改變, 目前一般醫療機構不做糖篩, 對所有尚未被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或糖尿病合併妊娠的准媽媽直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
檢查時間 24~28周以及28周後首次就診時
對於大多數普通准媽媽, 建議在懷孕24~28周期間以及28周後首次就診時做葡萄糖耐量試驗。 對於有高危因素的准媽媽,妊娠24~28周可以首先檢查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92mg/dL),可以直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不必再進行OGTT;如果空腹血糖在4.4~5.1mmol/L之間,儘早行OGTT,即使OGTT正常,最好也要在孕晚期重複進行OGTT。
檢查方法 抽靜脈血
糖耐量試驗檢查前准媽媽需要禁食至少8小時,先空腹抽血查血糖,然後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2小時後分別抽血查血糖。
檢查注意事項 檢查前連續3天正常飲食
糖耐量試驗檢查前准媽媽要連續3天正常飲食,每天吃主食(如饅頭、米飯等)不少於150克,檢查期間靜坐、禁煙。做完葡萄糖耐量試驗後會比較饑餓,准媽媽可以隨身帶些零食,測試後可以補充些能量。
如何看檢查結果?
糖耐量試驗檢查的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1mmol/L,1小時10.0mmol/L,2小時8.5mmol/L,其中有1項或1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即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健康Q&A“糖篩”與“唐篩”只有一字之差,如何區分這兩種檢查呢?
雖然這兩種檢查聽起來差不多,但實際上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唐篩”是唐氏綜合征篩查的簡稱,而“糖篩”則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唐篩主要是針對唐氏綜合征的篩查,就是檢查寶寶是否為先天愚型的高危兒,主要通過超聲測量寶寶頸項透明層厚度(NT),抽准媽媽血查甲胎蛋白、人絨毛促性腺激素、游離雌三醇等化學物質來判斷。而糖篩則是排查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是檢查准媽媽的血糖情況。唐篩一般在懷孕11~13周和15~20周進行,糖篩多在24~28周時進行。雖然都要抽血,但糖篩要在口服葡萄糖水之後1小時抽血。唐篩如果顯示高危,一般醫生會建議做羊水穿刺進一步分析;而糖篩高危的准媽媽,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量試驗檢查。
對於有高危因素的准媽媽,妊娠24~28周可以首先檢查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92mg/dL),可以直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不必再進行OGTT;如果空腹血糖在4.4~5.1mmol/L之間,儘早行OGTT,即使OGTT正常,最好也要在孕晚期重複進行OGTT。檢查方法 抽靜脈血
糖耐量試驗檢查前准媽媽需要禁食至少8小時,先空腹抽血查血糖,然後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2小時後分別抽血查血糖。
檢查注意事項 檢查前連續3天正常飲食
糖耐量試驗檢查前准媽媽要連續3天正常飲食,每天吃主食(如饅頭、米飯等)不少於150克,檢查期間靜坐、禁煙。做完葡萄糖耐量試驗後會比較饑餓,准媽媽可以隨身帶些零食,測試後可以補充些能量。
如何看檢查結果?
糖耐量試驗檢查的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1mmol/L,1小時10.0mmol/L,2小時8.5mmol/L,其中有1項或1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即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健康Q&A“糖篩”與“唐篩”只有一字之差,如何區分這兩種檢查呢?
雖然這兩種檢查聽起來差不多,但實際上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唐篩”是唐氏綜合征篩查的簡稱,而“糖篩”則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唐篩主要是針對唐氏綜合征的篩查,就是檢查寶寶是否為先天愚型的高危兒,主要通過超聲測量寶寶頸項透明層厚度(NT),抽准媽媽血查甲胎蛋白、人絨毛促性腺激素、游離雌三醇等化學物質來判斷。而糖篩則是排查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是檢查准媽媽的血糖情況。唐篩一般在懷孕11~13周和15~20周進行,糖篩多在24~28周時進行。雖然都要抽血,但糖篩要在口服葡萄糖水之後1小時抽血。唐篩如果顯示高危,一般醫生會建議做羊水穿刺進一步分析;而糖篩高危的准媽媽,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量試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