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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寶寶遊戲能力的發育

遊戲是3~4歲幼兒的主導活動。 由於這個時期幼兒想像力異常活躍, 因而他們的遊戲也非常有趣, 他們可以給任何一樣東西加上他們所想像的象徵性意義, 例如, 一片樹葉在過家家時可以當做盤子, 在買東西時可以當錢用;一塊木片, 一會兒當火車, 一會兒當手槍, 一會兒又當木頭人。 幼兒在一起遊戲時, 一塊積木寶寶掉到地毯的大海裡, 馬上會有一輛紙盒急救車開去救援。 每一種遊戲都有孩子自命的意義, 任何一個遊戲裡都藏有打開孩子心靈大門的鑰匙。 這個時期幼兒遊戲的另一個特點是共同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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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再像1~2歲幼兒那樣各玩各的。

3-4歲的幼兒很喜歡結識夥伴。 這個時期孩子在夥伴中體驗到了完全不同于父母及其他成人之間的人際關係。 在同小朋友一起遊戲的過程中, 幼兒的知識、想像力和各種社會能力都能得到較充分的發展。 這種在夥伴幫助下的自主活動能使幼兒認識到自我的存在。 因此, 在這段時間裡為幼兒創造同眾多的夥伴相互接觸的機會(幼稚園是孩子們結識夥伴的好場所), 對他們的心理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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