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楚楚,胎動和腹痛怎麼區別

胎動會隱隱伴隨著腹痛, 而腹痛又好像是胎動, 在孕期, 很多人將其混淆在一起, 如何區分呢? 一般來說, 孕婦在懷孕16~20周時即可感覺到胎動。 胎動有一定的規律性。 一般上午8~12時, 胎動比較均勻。 12時以後胎動減少。 下午14-15時, 胎動最少。

妊娠期腹痛, 究其原因, 是由於妊娠後子宮體增大, 對子宮圓韌帶造成過度牽拉而導致的。 此種情況多發生在孕婦妊娠3~5個月時。 儘管時間上有交織, 但妊娠性腹痛的疼痛部位多在下腹部子宮體的一側或兩側。 疼痛多為牽涉痛、鈍痛或隱痛。 具體鑒別可根據發生的不同時間來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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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早期的鑒別

胎動一般在懷孕16~20周才出現。 此期間, 若有下腹部墜痛、肛門墜脹、陰☆禁☆道出血等現象, 則應考慮到宮外孕、葡萄胎、流產等情況的發生,而不是胎動。

2、孕中晚期的鑒別

胎動有一定的規律性, 一般每小時3~5次。 胎動在懷孕28~37周時較活躍, 但不會引起孕媽媽明顯的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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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動後的腹部局部不適, 幾秒鐘或數十秒鐘就可緩解。 如果孕婦在懷孕的中晚期出現全腹下墜、肛門墜脹, 陣發性腹痛並伴有陰☆禁☆道出血時, 則應考慮到早產、胎盤早剝等情況的發生。

再者, 從發生的位置和規律上看, 若腹痛位於右下方或偏上, 無規律性, 且孕媽媽有高熱、噁心、嘔吐等症狀時, 則應考慮到急性闌尾炎的發生。 若孕媽媽在臨產後, 出現全腹強直如板狀, 且疼痛難忍等現象時, 則應警惕子宮破裂的發生。

所以, 從這裡不難看出, 如果孕媽媽一旦出現與胎動無關的腹痛, 就應引起重視, 並應及時就診, 加以鑒別, 以免釀成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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