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體溫是臨床上重要的常規檢查之一, 門診患兒和住院患兒都需要測量體溫。 當測量的體溫與患兒的情況或其他檢查結果不相符合時, 應考慮可能與測量發生誤差有關。 可從以下幾方面分析:
(1)測量體溫之前, 未將體溫計汞柱甩到35℃以下。
(2)患兒在腋窩部測量體溫時未能緊密地夾住體溫計或測量的時間短, 因此所測量結果常低於患兒的實際體溫。
(3)測量時, 體溫計附近有熱源, 如放置熱水袋等, 因.而所測量的體溫升高。
(4)記錄測量結果時, 體溫計離有熱源的地方近, 如暖氣、熱水鍋等。
(5)人工假造的體溫升高(如口含熱水或摩擦體溫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