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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成為危害孩子的最大殺手

現在絕大部分孩子的父母, 在小的時候都有一段艱苦的經歷, 受到過這樣那樣的磨難, 在當年那幼小的心靈上, 都留下了身上深深的烙印。 如今, 家庭的生活水準都有所提高, 痛定思痛, 失去的東西儘管在自己的身上已無法追回, 但是總希望能在自己孩子的身上補回來。 所以, 這類父母便以“寧肯自己千辛萬苦, 也絕不能虧了孩子”為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標。 千方百計地滿足孩子在物質方面的需求。 吃的東西惟恐不精, 在正常的食物之外, 又是大量的營養品;穿的東西惟恐不暖, 不要說受冷受凍, 就是有點風吹日曬也捨不得;用的、玩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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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恐不高級, 只要見到別的孩子有的, 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有, 不能讓自己的孩子在別人面前覺得自卑。 至於孩子的思想品質、智力開發等, 他們則認為是學校的事, 完全“拜託”學校去管了。

過分的溺愛, 給孩子帶來的危害是不堪設想的。

(1)由於孩子們養尊處優, 會使他們喪失克服困難、戰勝挫折的能力。 人的一生不可能總是在父母的照顧之下生活, 生活也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的。 要想成為自強自立的人, 必須先要經受困難環境的鍛煉。 紈絝子弟成為敗家子弟的原因之一, 就在於此。

(2)過分溺愛的孩子, 自理的能力一般都很差。 生存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是孩子們將來獨立於世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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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事要依靠別人, 一旦無人可以依靠的時候, 只有死路一條。

(3)過分溺愛的孩子, 一般社會適應性都比較差。 社會不同於家庭, 家庭可以去適應某個人, 而在社會中, 只有適應者才能生存, 不能適應社會的人, 只能束手待斃。

(4)過分溺愛的孩子, 還會形成任性、自私, 貪圖安逸、追求物質享受的不良性格。

作為父母, 應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 而逐漸淡化母愛, 從完全保護減少至選擇保護, 最後直到解除保護。 當然要有一個過程, 不能操之過急, 但是, 在他們未成年之前經歷一些磨難, 不僅無害, 反而終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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