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愛有兩種——包辦型溺愛和放縱型溺愛。 包辦型溺愛中, 爸爸媽媽將孩子當成了自己生命的延續, 爸爸媽媽對孩子的人生都進行了規劃;而在放縱型溺愛中, 爸爸媽媽為了孩子什麼事情都會去做, 他們是孩子的手和腳, 替孩子做好了一切事情。 放縱型溺愛發展到最後, 其實對孩子是非常不好的。
“放縱型溺愛會造成孩子狂妄自大。 ”專家說, “要是爸爸媽媽不早點意識到這一點, 可能在以後, 他們會覺得孩子真的是一個噩夢。 ”放縱型溺愛中長大的孩子, 表面上看起來非常強大, 但實際上他們難逃放縱型溺愛帶來的三個常見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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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賴, 孩子離不開爸爸媽媽, 以後也會依賴著自己的配偶或自己的孩子, 讓配偶和孩子特別煩惱, 總是想讓別人替自己做好一切的事情, 不會關心他人;自卑, 他們會發現, 要是自己孤身一人的話就什麼事情都做不好, 於是就會產生嚴重的自卑心理。 可是他們一直都很自大, 因此不能接受自卑, 就會把自卑轉嫁到別人身上, 對別人冷嘲熱諷;任性, 爸爸媽媽的溺愛讓他們養成了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主義, 所以這樣的孩子都會沒有同情心。 “我要, 我立即要”, 成了他們的習慣。
兩歲是關鍵期
幼小的孩子都是自戀的, 孩子覺得整個世界都是圍著自己轉的, 孩子需要在自我探索中來發現這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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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爸爸媽媽的一味溺愛孩子, 滿足孩子的所有要求, 其實是在讓孩子知道欲望都是合理的, 他的自戀是對的。 要是一直下去, 孩子就不能夠遭遇真正的挫折, 對孩子以後的人生都會有影響。
一些孩子是幸運的, 他們離開爸爸媽媽後, 在人生路上會經歷坎坷, 會得到很珍貴的人生經驗, 瞭解到自己的位置, 知道了要去主動適應環境而不是環境來適應自己。 可是還有一部分的孩子會一帆風順地走下去, 自我無限膨脹, 到了社會以後, 就會受到很嚴重的打擊, 讓整個社會摧毀了他已經固化的自戀的心理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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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專家指出, 別人不會溺愛你的孩子, 做爸爸媽媽一定要知道這一點。 孩子在成長的時候, 挫折是一定要的, 也是必然的體驗。 “在0—2歲時, 如何滿足孩子的需要其實都是可以的, 但從兩歲開始, 做爸爸媽媽一定要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 讓孩子知道自己不是世界的中心, 別人和他是一樣重要的人。 他要自愛, 也要關心他人。
溺愛不能算真愛
美國心理學家斯考特·派克覺得, 對孩子的溺愛和對寵物的愛其實是差不多的, 都是父性或母性的本能。 這樣的溺愛對心靈的成長毫無幫助, 反而還會起到反作用。 雖然溺愛能夠讓爸爸媽媽和子女的關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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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描述說, 這些“更多的東西”就是:愛不光是給予, 給予是要看情況的。 愛是在恰當的時候給予的讚美。 它是合理的爭執、對立、鼓勵、敦促、安慰。 不是僅僅想想就好了, 要理性地進行判斷。
溺愛無論表現出來的是多麼富有犧牲精神, 也是懶惰的、缺乏思考、陳舊、僵化的。 最懶惰的就是放縱型的溺愛, 主要是因為爸爸媽媽居然放棄了思考, 讓年幼的孩子來命令他們做這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