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有生命力的東西就越美。 小孩本來就有生命力, 他的舉手投足都讓人覺得美, 所以小孩的美很容易做到的, 但是媽媽的思想方法要正確, 把小孩打扮得更有生命力更健康, 而不是象個小大人。
一、服裝的功能性最重要
1.能夠對寶寶的稚嫩的皮膚有一種呵護;
2.能夠有環保意義的材料, 對寶寶的健康有促進作用;
3.染色不要太重, 因為顏色對皮膚有刺激, 所以顏色最好淺淡一點;
4.質地要柔軟一點, 不一定追求時尚的面料, 有彈性, 有肌理變化。 有的衣服表面打了很多皺折, 這件衣服可能非常簡單, 可是因為打了很多皺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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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理是從醫學的用語轉過來的, 服裝上也用, 肌膚上有不同的皺折, 服裝材料有平展的, 有帶光澤的, 有疙疙瘩瘩的, 有皺皺巴巴的, 還有小提花的, 人為的拼接、挖空等, 這些肌理變化是非常豐富的, 往往一種新的材料的誕生就給設計展示了特別大的空間, 所以現在服裝設計和材料已經完全溶為一體了, 這在成人服裝里都是非常講究的, 大家對新材料都有一種新鮮感, 想用它, 以它為美, 但是在童裝里用的是高品質的, 更注意它的環保。
二、衣服縫邊不要太硬
衣服上面不要有太多的線頭。 曾經發生過小孩的小手因為布絲把手纏繞得血液循環不好, 時間過長, 造成肢體的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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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還沒有針對嬰兒裝、幼兒裝的法律, 有些發達國家是有的。 比如扣子, 在寶寶裝里不能有把突出于表面的扣子, 它可以是突出來, 但是必須不能象成人的扣子用線縫起來, 更不能用很細的線在那兒綴著。 避免寶寶在扣子無意中墜落后吞服, 或者避免出現其它的危害小孩健康的事情, 小孩的扣子最好用壓在布上的子母扣, 或比較柔軟的軟帶。
三、不要太瘦
有些媽媽為了追求小孩的美觀, 選擇的衣服象成人裝很恰腰, 這樣小孩伸胳膊的時候不方便, 會造成對小孩肢體的危害。
四、不要穿成人式服裝
越有生命力的東西就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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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穿成人式的服裝可以作為一時的獵奇, 或者只是玩一玩。 從審美上講, 小孩就是小孩, 成人就是成人, 在經濟不發達的時候, 在二三十年代, 小孩的旗袍與大人的一樣, 小孩也穿小中山裝, 這個時期已經結束了。
審美已經變得多元化了, 而且物質豐富了以后, 小孩有他自己的審美要素, 他的衣服可以短一點, 可以更可愛一點, 更活潑一點。 成人也有自己的特點, 比如有人追求艷麗, 有人追求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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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席宴會是否正裝
出席宴會時的小孩著裝, 可以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現在的社會是多元的, 如果媽媽爸爸都非常正派, 打扮得都是西裝革履, 而又愿意小孩隨著他們, 也是可以的。
如果大人喜歡休閑的, 小孩也可以穿得休閑。
法國上流社會對服裝, 特別是對夜禮服的理解跟幾十年前大大不同。 20世紀20年代的時候, 曾經把晚裝變成了短款, 也就露出了踝骨, 那是一種革命。 短款作為晚裝已經是司空見慣的。 所以大家對莊重的理解也就有了時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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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應適合小孩的特點。 晚上參加一個大型的Party時, 可以讓他顯得有點與眾不同, 與平常不同, 著意地打扮一下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