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觀光之父”嚴長壽先生是我最敬佩的人之一。 他曾說過, 今天社會上最需要的能力, 都是考試考不出來的能力, 比如溝通、人際相處怎麼考?
那天你說, 你想做一個有創意的人。 這個理想很好, 只是在說法上需要修正一下。 與其說設法做個有創意的人, 不如說要學會發掘自己的創新力。 當然, 要是還能幫助他人發揮創意就更好了。 認識你那麼久了, 我認為你真的很有創新力。
其實人本來就有創新力, 區別人與其他萬物最大不同的就是創新力。 多少萬年以前, 人與動物同樣住在山洞裡, 同樣忍受冬天的寒冷、雨水的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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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的我們都相當有創意, 一根竹竿可以當馬騎, 也可以做擊劍、當標槍、做圍牆、掛國旗、做指揮棒。 漸漸地, 這種引發創新力的想像就被壓抑了、被抹殺了。 “乖乖地去給我做功課”常是最大的殺手。
補習、考試, 只要求我們背記, 其他的最好都少碰, 像創意、思考、合作、溝通、人際關係, 因為聯考不考這些項目。 你我都清楚, 在成長階段缺乏了這些, 將來是多麼悲慘。 青少年時期最能激發創意, 然而藝術、壁報、戲劇、辯論比賽, 常被家長視為浪費時間。
記得我看過一段意味深長的故事:有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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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不一定非得是太空人或發明家才需要創新力。 在行銷方法、改進品質、提高生產方面, 創新常可用來做提升或改良之用, 服務業更是如此。 到最後, 不經常想出新點子的公司真的就無法生存了。 此外, 也許因為人本來就是有創意的, 當老闆鼓勵員工提建議、想新點子的時候, 員工的參與感增加了, 成就感也有了, 就會更願意將公司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來做。
怪不得做一個有創新力的人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