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是現在在也熟悉不過的事了。 大多人都說, 這樣對孩子不好, 包括專家, 包括學者。 於是, 我很惆悵。
有時想想, 為什麼要結婚呢?是因為想和一個愛自己的人共度今生吧!可是, 又為什麼要離婚呢?定是傷過心的, 定是有了經歷足以證明兩人在一起不會快樂的。 於是, 想想, 讓一不懂世事的孩子在一個沒有愛, 沒有了關懷的環境中成長, 對他, 也不一定是好事, 也許某種程度上講, 還不如一個平靜的單親家庭。
我第一次下決心做這個決定, 是一次和他的爭吵中, 我不想在兒子面前吵架, 兒子當時幾個月,
Advertisiment
我是一個沒有能力的母親, 不能給兒子一個平和成長環境, 於是, 我開始決定放棄了。 當下一個風暴來臨時, 我親手拆了這個家。 我是不是不負責呢?
可是, 離婚後的日子平靜而舒心, 再沒有風雨了, 再沒有暴力了, 兒子每天無所憂, 也是快三歲了。 我不拒絕兒子爸爸來看他, 也不拒絕兒子去他的爺爺奶奶家,
Advertisiment
我從沒想過要再婚, 我想, 兒子這樣小, 要投入我過多的經歷, 這對對方是不公平的。 如果對對方不公平, 那麼, 在我想像中的來自于新爸爸的冷漠, 對兒子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 我想, 在兒子懂事前, 我選擇單身, 應該不是錯吧!
編輯:h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