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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孕媽咪患上過期妊娠不可忽視

懷胎十月等待的是瓜落蒂熟的一刻, 但如果等著一天又一天, 預產期都過去2周了, 寶寶還沒有要出來的動靜, 媽媽們自然是既焦急又擔心。 區計生服務站的婦產科醫生建議准媽媽們, 過期妊娠可能會導致危險, 媽媽們最好到主治醫生那裡進行胎心音檢查, 密切留意胎兒情況。

超過預產期分娩較為常見

超過預產期分娩較為常見

婦產科醫生解釋, 預產期是從月經第一天向後計算40周(280天), 胎兒在母體內發育平均需要266天, 因為排卵日期可提前或退後, 胎兒的成熟及分娩又存在一定的個體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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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只有5%的孕婦恰好在預產期那天分娩, 而75%左右則在預產期前3周內及後2周內臨產。 故妊娠37~42周間分娩, 均屬於足月產。 超過預產期分娩, 是常見的情況, 不屬異常, 孕婦對此不必過分焦慮。

超過預產期兩周要密切留意

超過預產期兩周或兩周以上仍不臨產者為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將導致胎盤出現兩種變化。 一種是胎盤老化而出現退行性改變, 使胎盤絨毛間隙血流量明顯下降, 形成梗塞, 進一步使血流量減少, 供應胎兒氧和營養物質減少, 使胎兒不再繼續生長, 羊水減少, 容易缺氧或死亡;另一種是胎盤功能正常, 過期妊娠的胎兒繼續長大, 在分娩時因胎兒過大, 胎頭過硬, 可造成難產。 因此, 過期妊娠的圍產兒死亡率明顯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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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預產期兩周要密切留意

孕婦在接近預產期時應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 如果超過預產期仍未出現宮縮, 應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 此時進行胎盤功能檢查和胎兒狀況的檢查, 對於制定處理方案是很必要的。 雖然過期妊娠的原因仍然不明, 確定的是:拖得愈久愈可能會增加諸多圍產期併發症。 所以一般過了預產期1周左右, 醫生會建議孕婦住院定期密切監測胎兒健康狀況。 如超過預產期10天仍未分娩, 則應住院引產。 確診為過期妊娠, 且胎兒大、顱骨較硬、羊水較少, 尤其是對於有其他妊娠併發症者, 醫生可能會建議以剖宮產的辦法來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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