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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對就診患兒進行優先分診

當患兒來到醫院就診時, 為了保證就醫秩序, 但同時又不貽誤危重患兒的搶救, 就要對患兒進行優先分類, 具體如下:

(1)心跳驟停、呼吸停止、嚴重呼吸困難、發紺、各種原因休克、嚴重藥物中毒昏迷、驚厥、嚴重哮喘發作、中重度脫水、皮膚有瘀斑、頸背僵直等患兒如果得不到醫生的及時搶救, 就會失去肢體或失去器官, 所以優先分診。 處理:必須迅速給予搶救.否則會有生命危險。

(2)體溫發熱41℃以上、吸人異物致呼吸困難、患血液性疾病導致的大出血、心律紊亂伴有短時間喪失知覺、心臟病型呼吸困難、1歲以內嬰兒急性腹瀉並有重度脫水現象等優先分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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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應視為儘快給予診治的患兒。

(3)一般狀況:見於胃腸問題、嘔吐、腹瀉, 但不嚴重、不伴有脫水, 慢性咳嗽、咽炎、上感、皮膚紅疹(紅潮斑)等。 處理:不視為優先搶救的患兒, 在門診就診, 在候診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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