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沒有一個小孩兒不愛聽童話, 為什麼童話有那麼大的魅力呢?因為所謂童話, 就是超越現實生活的非真實故事。 不是聯想就是幻想, 把實際生活裡不可能的事化成可能, 當然新鮮有趣, 而且很過癮哪!
兒童的人生經驗極少, 體力也非常有限, 生活領域更是小之又小, 偏偏好奇心是無邊無際, 不願受限。 他們想知道更多生活裡看不到、聽不到的事事物物, 自然會用幻想來滿足自己。
不過, 兒童缺乏組織能力, 雜亂無章‘的幻想, 不能成為有劇情的有趣故事。 有童心的兒童文學作家揣度著他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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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聽童話的孩子, 除了會變得更愛聯想、幻想, 想像力變得更半富之外, 也會在無形中培養出創造力、組織能力和表達能力。 而更可貴的是童話內容的教育寓意, 能美化孩子的心靈, 使孩子分辨善惡, 學習做善良的好人。
童話作家多半是瞭解兒童心理的教育家。 他們知道小孩兒不喜歡教條式的生硬故事, 因此, 花心思用趣味性把教育性包裝起來, 包成一顆顆又甜又香的糖果, 讓孩子含在嘴裡很開心, 呑到肚子裡變成美好的氣質。 所以, 喜歡童話的小孩腦筋一定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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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童話創作的, 多半是學教育的學者或老師。 其實, 我認為媽媽是很好的童話作家人選。 前些年, 差點兒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著名兒童文學作家林葛琳, 她的第一本童話“長筒襪救皮皮”(PippiLangstrump瑞典文)就是為了應付愛聽故事的小女兒, 每天講睡前故事時, 跟小女兒一起隨意編造出來的。 後來看到小女兒對她瞎編的故事興趣濃厚, 忽然想, 何不把它寫成一本書?就這樣她寫了, 書也誕生了。 萬萬沒想到無意中寫成的這一本書, 不但受到歐洲小朋友的狂熱喜愛, 甚至登陸美國、日本, 被譯成多種語文, 也改編拍成了電影, 林葛琳也就一舉成名了。 林葛琳女士再接再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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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媽媽是寫作重話的最佳人選呢?因為做媽媽的日夜跟孩子生活在一起, 當然瞭解孩童的思想、感情。 如果能再加上一點兒想像力, 就能編造孩子喜愛的有趣故事了。
不過, 寫作技巧是需要研究學習的。 現在市面上有不少媽媽寫作班, 可以去上上課, 接受專家們的指導。 或多看、多分析, 自己研究也能摸出竅門。 我就是自己摸索, 自己研究,走進兒童文學寫作行列的。
我要提醒各位的是, 文字一定要淺顯, 而且要童語化, 兒童讀了才會產生親切感。 主題精神的表達不能有成人觀點。 因為天真的兒童投身童話世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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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比較麻煩的是, 任何東西都可以擬人化, 卻也不能完全失去它原本具有的特徵或特性。 例如“龜兔賽跑”的故事, 烏龜走路慢和兔子跑路快的特徵如果不保留, 就不合邏輯, 也沒什麼意思了。 很多初試童話創作的人最容易的犯的錯誤, 就是忘了保留原物的特徵, 只是把人的名稱換成動物的名稱, 讓動物說人語, 做人所能做的一切, 這怎麼稱“擬人化”?擬是模仿, 而模仿是有限的。 例如說母雞去了雞蛋, 請蛇當偵探, 這就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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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童趣, 這就要靠作者的童心了。 想想看, 現代兒童有什麼樣的願望和奇想?恐怕不是有的吃、有的穿的幸運乞丐王子;也不是土裡挖出金銀財寶的發財故事吧?那麼是什麼呢?發揮你的敏銳觀察力, 快想、快寫吧!我們的社會讀文科的女生特別多, 當媽媽以後, 何不試走兒童文學創作之路?樂趣多多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