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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懷胎3個月內用藥最危險

孕婦用藥對寶寶的損害會有多大, 除了藥物的成分外, 還與用藥時懷孕的周數有著密切的關係。

受孕後兩周內, 受精卵還在輸卵管或者宮腔中, 尚未與母體組織直接接觸, 所以, 藥物對胚胎的影響不大;如果藥物對囊胚的毒性極強, 會殺死胚胎, 造成自然流產。 此時, 藥物的影響可用“全或無”來形容——所謂全, 表現為胚胎早期死亡導致流產;無則表現為胚胎繼續發育, 不出現異常。

懷孕5周~13周, 胎兒各器官處於高度分化、迅速發育和形成階段, 任何部位的細胞受到細胞毒性影響, 均可能造成畸形, 所以, 這一階段胎兒對藥物的敏感性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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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叫做“組織器官高敏期”, 此時, 用藥應特別慎重。

在懷孕前13周內, 最好不服用任何藥物, 如果孕婦出現緊急情況必須用藥時,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

懷孕13周以後, 胚胎絕大多數器官已經形成, 胎兒對藥物的敏感性降低, 不過, 此時大腦和泌尿生殖系統仍在繼續分化, 仍會對藥物較為敏感。 而神經系統在整個妊娠期間持續分化發育, 所以, 藥物對神經系統的影響會一直存在, 此時用藥仍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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