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對自家破舊東西總是難以割捨, 無論是值錢的, 還是不值錢的, 甚至破褲頭、破背心, 破紙箱一律捨不得“淘汰”, 全部“收留”在家。 這些東西想賣又一點不值錢, 想扔又覺得很可惜, 想用又實在派不出用場, 想放又苦於沒有地方。 從箱子裡搬到屋角, 從屋角搬到陽臺, 又從陽臺搬到走廊。 除了礙事之外, 從來就沒有什麼用處, 甚至根本就沒有想到要使用這些東西。
有個“敝帚自珍”的成語, 意思是對自家的物品過分愛惜, 就連破笤帚一類的東西也象寶貝一樣珍視。 在家庭生活中, 敝帚自珍者總是對用過的破舊物品戀戀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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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呢?主要在於他們還不清楚判斷—件物品壽命的標準。 —件物品, 一般有三種壽命:
一是使用壽命。 即物品不能使用了, 其壽命也就結束了, 如沙鍋漏了底, 電池沒了電等。
二是經濟壽命。 即物品再繼續使用, 在經濟上已經不合算了, 如需要不斷修理, 又十分費電的冰箱等。
三是技術壽命。 即物品在技術上巳經過時, 如度數不夠的眼鏡, 過了流行期的時裝等等。
一般來說, 無論哪種壽命結束, 都標誌這種物品不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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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心理學的角度講, 有敝帚自珍習慣的人, 大都患有戀舊的心理障礙, 並且與過分節儉的生活習慣也有關係。 這種行為習慣源於一種守舊的心理。 對與自己多年“相處”的舊物, 總是有一種戀戀不捨之情, 這是戀舊情結在家庭物品上的投射。 這種心理以老年人居多。 他們總覺得這些東西用了這麼多年, 現在不能用了, 怎能忍心拋掉呢?尤其聯想到自己, 更是睹物生情。 這種行為與傳統的“惜物”習慣有關, 只要是成型的東西, 將來必有用到之時, 扔掉了就覺得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