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去幼稚園接4歲的兒子回家, 他在路上告訴我幼稚園裡的一個小朋友打了他, 他沒有還手, 老師誇他是個好孩子。 我聽後心裡卻很不是滋味:兒子受了委屈, 老師還以是個“好孩子”作為鼓勵, 學會“忍讓”。 難道才是正確處理兩個孩子打架的最好方法嗎?
同樣是在美國芝加哥, 一個美麗開朗的女孩四歲時, 常被社區裡一個霸道無理的女孩欺負, 因為那個女孩的父親有些來頭, 她也很懼怕。 有一次, 她被那個女孩搶走了玩具後, 哭著跑回家向母親訴說原委, 母親告訴她:“哭, 解決不了問題, 我們家沒有膽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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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長大後, 在耶魯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時, 參加各類社團參與各類演講, 反思各種社會現象, 有著傲人的政治抱負。 她就是希拉蕊・克林頓, 她的成長經歷告訴我們――雖然打人的是個孩子, 挨打更需要用“還擊”來證明自己, 才是個獨立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