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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兒童的成長教育不是說教

案例

斌斌今年9歲, 父母非常愛他。 為了斌斌, 父母每天下班就趕回家, 保證讓斌斌每天都能見到父母, 並且夫妻二人每晚必須同時給斌斌講故事, 陪著斌斌, 直到他進入夢鄉。 每天一大早, 夫妻二人必須同時起床, 陪斌斌吃早餐, 一起送他去上學。 有一次, 斌斌想參加學校組織的籃球訓練課, 必須連續六周在週六早上8點鐘到訓練場地, 斌斌父母咬著牙陪他去參加了。 斌斌的需要在家裡總是最先滿足的。 一天, 斌斌從家裡出來玩, 看見媽媽手上提著兩袋東西向他走來。 媽媽看上去有些疲累, 當她看見斌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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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喜地叫道:“斌斌, 快來幫幫媽媽”。 但是, 斌斌竟然轉身跑回家了。 回到家, 他跟爸爸說:“爸爸, 快去幫媽媽提東西吧”。 事後, 斌斌媽媽非常傷心, 她指責斌斌, 說他沒有良心。 斌斌很難過, 很委屈, 也很自責。

案例分析

心理學研究表明, 兒童的成長不是說教出來的, 而是身教出來的。 家長的行為就是孩子模仿的榜樣, 家長透過自己的行為對孩子說話。 斌斌父母的行為在對他說:斌斌的需要是全家最重要的, 爸爸媽媽關心他是天經地義的。 爸爸媽媽的需要是不重要的, 斌斌不必照顧爸爸媽媽的需要。 這樣, 斌斌父母就在培養一個極端自我的孩子。 這樣的孩子, 不知道自己必須照顧他人的需要, 也不太可能會和他人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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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彬的父母剝奪了孩子發展互惠能力的權利(互惠能力:接受他人的關愛並給與他人關愛的能力)。 斌斌覺得委屈是情有可原的, 因為他不知道自己也需要滿足爸爸媽媽的需要。 他知道自己錯了, 但不知道錯在哪裡, 這讓他處於混亂和自責當中, 這樣會破壞他的自我形象。

改進建議

為了斌斌的健康成長, 斌斌父母必須用行動讓孩子明白, 斌斌也需要在他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滿足父母的需要。 同時, 也要避免使用責備的語言。 最有效的教導方法是:給孩樹立正面的榜樣, 給他們機會操練, 並且對他們進行鼓勵。

1. 告訴孩子你的需要。 斌斌有個同學, 叫小明。 小明的媽媽跟斌斌的媽媽是同事。 小明很想和斌斌一樣, 週六早上8 點去學習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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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小明的媽媽知道, 自己做不到。 因為她晚上睡得很晚, 早上會遲一些才起床。 如果要她8點送兒子去打籃球, 她需要六點起床, 這對她來說, 是非常痛苦的。 於是, 她對小明說:“小明, 我知道你很喜歡打籃球, 但是, 媽媽很累, 也需要休息。 週六早上如果送你去打籃球, 我就會休息不好。 不過, 我會帶你去參加下午的跆拳道班, 我知道這也是你很喜歡的”。 小明欣然同意了。 因為他的媽媽經常以身教的方式讓他明白, 自己的父母也有需要, 所以, 他的互惠能力很強。

2. 讓孩子參加幫助配偶的活動。 如果你的配偶生病了, 在你幫助配偶的時候, 讓孩子在場觀看, 並且分派給孩子力所能及的任務, 使他們加入到幫助父母的行列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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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給媽媽端一杯水、拿一瓶藥, 為了媽媽好好休息, 把電視關掉, 保持安靜等。

3. 讓孩子參與給配偶送禮物的活動。 例如, 媽媽帶上孩子給爸爸買生日禮物, 媽媽給爸爸挑禮物時, 聽一聽孩子的意見。 同時, 鼓勵孩子用自己的零用錢給爸爸買一件生日禮物, 用以表達對爸爸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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