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才1歲多, 有次, 兒子走路摔倒了, 看到我在旁邊, 就伸著稚嫩的小手要我扶他起來。 我卻裝不知, 大踏步向前走去。 妻子不解, 面帶慍色, 連忙趕過去抱他。 我示意妻子離他遠點。 兒子朝四周瞅了瞅, 在無援助的情況下, 兩手支地, 撅起小屁股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 我笑了, 妻子也笑了。
兒子第一次吃糖, 我讓他自己想辦法。 他先是橫拉豎撕, 未能如願, 最後乾脆連糖帶紙一起咬斷, 取出了糖塊。 以後, 吃桔子、煮蛋也是如此, 我都堅持動口不動手。
對於玩過的玩具, 我也引導著讓他自己去收拾。 有次, 兒子發高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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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對兒子實施的“懶”法教育。 在現實生活中, 我們會經常看到這樣一種現象:越是父母勤快的家庭, 子女懶散的就多;而有些父母不太動手的家庭, 子女卻往往比較能幹, 而且自理能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