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這個問題上有點鑽牛角尖了。 與其費盡心機地為孩子找榜樣, 還不如嚴格要求自己給孩子做個好榜樣。
“言傳身教”這個詞大家都非常熟悉, 可在現實的家庭教育中, 家長往往注重“言傳”忽略“身教”, 而“身教”詮釋的就是榜樣的作用。 “身教”對孩子的影響可以用“潤物細無聲”來形容, 家長說和做是兩個標準, 那孩子自然就會以低標準要求自己。 比如:家長教孩子好東西要和別人分享, 可當孩子把沾滿口水他認為好吃的東西和你分享時, 很多家長只是誇孩子“真乖”卻並不吃, 他們的做法回饋給孩子兩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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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學好不難, 難的是家長要努力克服自身上的缺點及多年養成的壞習慣!“金無足赤, 人無完人。 ”我們達不到聖人的境界, 可最起碼也要把自身的優點展現在孩子面前, 把教育的心態放平和。 ――網友眺爸
為什麼一定要找一個長期不變、單一的榜樣呢?以前的社會結構簡單, 人們的思想也單純, 所以榜樣也很單一, 一個不變的榜樣也容易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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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家長給孩子樹立榜樣的目的就是讓孩子學習榜樣的優點, 那麼多幾個榜樣, 優點是不是也多一些呢?同時, 人人有不同的特點, 不同的優點, 但同時也有不同的缺點。 我認為, 在以某個人作為榜樣去學習的同時, 也應適時指出其不足之處。 這樣不僅讓孩子學習優點, 也能提高分辨能力。
同時, “言傳身教”可算得上是近水樓臺的方法, 可以在身邊人(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等)中選一個做為榜樣, 適當地誇大優點, 讓孩子產生崇拜的心理, 相信比找一個偏抽象的偶像來得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