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提倡高齡生育?年齡超過35歲的孕產婦稱為高齡產婦, “高齡”會給媽媽帶來諸多危險。
相比之下, “高齡”更容易流產。 由於產婦年齡偏大, 其軟產道彈性力量下降, 產後子宮收縮乏力, 容易導致產後大出血。 從遺傳角度講, 高齡產婦所產的孩子中畸形發病率比較高, 更易受外界的噪音、廢氣、微波輻射等影響。 此外, 由於母親身體素質不再是高峰期, 高齡產婦產下的寶寶的問題也比適齡產婦要高。
提倡晚婚晚育,並不是說生育越晚越好。 從優生優育的角度講,第1胎生育的年齡宜在30歲的,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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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母親生育年齡過大,其嬰兒先天愚型, 心血管畸形、兔唇、齶裂等畸形率也相應升高。 35歲以上件親的卵細胞己逐漸開始衰老,封外卵細胞在身體五何不可避免地要受到體內外微生物、毒素、放射性元素、化學毒物等的影響,年齡越大,卵子受環境因干擾的機會也就越多,染色體不分離的機會也就增多。 此外卵巢功能衰退,也會影響卵子的減數分裂,造成染色體不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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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准媽媽應注意哪些問題?
(1)卵子老化。 由於容易發生卵子染色體不分離, 最終導致畸胎的發生率增高, 其後果就是出現畸形及智力低下胎兒。
(2)難產。 年齡過大, 產道和會陰、骨盆的關節變硬, 不易擴張, 子宮的收縮力和陰☆禁☆道的伸張力也較差, 這會導致分娩時間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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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想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