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料顯示人體體溫達到39℃時應該退熱, 為何我們推薦38.5℃時就應服用退熱藥物呢?
因為體溫達到38.5℃時並不意味著是最高溫度, 很多時候體溫還會繼續上升。 因藥物吸收需要一定時間, 而這段時間內體溫還可能繼續上升。 當體溫達到38.5℃時服用退熱藥後至少需數分鐘或更長時間才會起效。 退熱藥物起效時正好溫度是39℃左右。 否則, 過高溫度有可能導致高熱驚厥。 服用退熱藥後, 體溫降至38℃以下即可, 因為低熱可以刺激免疫系統成熟。 常用退熱藥服用適宜劑量是很安全的。
雖然每個人的基礎體溫不同, 但體溫增高到同一水準所代表的意義卻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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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使用退熱藥物, 除了體溫指征外, 還要考慮體溫上升速度。 很多家長糾結38℃~38.5℃間時是否應服退熱藥?若體溫上升很快, 就應服退熱藥物;若緩慢上升, 可觀察, 輔以物理降溫。 再有, 不要糾結哪種測量體溫方式準確。 只要測量方式得當, 都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