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學研究發現, 分娩後12個月內是婦女一生中發生精神疾患的危險時期。 據調查, 產後30天內發生精神疾患的危險最大, 一直到分娩後第二年這種危險仍保持在較高水準。
產後精神疾患可分為:
1、 產後情感障礙, 包括產母鬱悶、產後抑鬱, 這兩種情況如未及時得到控制, 可發展為躁狂、抑鬱症;
2、 精神分裂症;
3、 症狀性精神病, 常常在嚴重感染或其他嚴重內科疾患的基礎上發生;
4、 神經症。
產後精神疾患的發生可能與遺傳、內分泌改變、孕產婦軀體合併症、併發症以及產婦的個性心理特徵、社會因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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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產後精神疾患預後良好, 約60—75%可完全恢復, 其餘部分可有遺留症狀或反復發作。
因此, 早預防, 早診斷, 仔細治療, 適當休息是至關重要的。 家庭、社會應給予產婦更多的理解、關心和照顧, 幫助產婦順利度過這段危險期, 保證母嬰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