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因為科技進步, 應用於產檢的超聲波已發展出3D甚至4D的形式。 然而, 新聞報導中出現的有關產檢不徹底的問題, 引起了許多孕婦的恐慌和疑惑:科技已經如此進步, 為何在生產後, 才知道寶寶有缺陷?究竟孕媽咪接受超聲波產檢, 可以得知哪些資訊?寶寶的哪些狀況是產檢超聲波所不能發現的呢?就讓我們來告訴你。
產檢超聲波的實用指南
產檢超聲波指南
從得知懷孕的那一刻開始, 將為人母的孕媽咪最大的願望就是胎兒健康了, 於是在每次產檢時, 一定要追問醫師“寶寶四肢健全嗎”或“有沒有先天性心臟病”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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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聲波的發展
超聲波技術的發展, 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 英國海軍利用超聲波測量海床深度, 並偵測活躍於海中的威脅英國的德國潛水艇。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有人想到胎兒在羊水裡, 就如同潛水艇在海中, 因此有了將超聲波應用於胎兒掃描的想法。 最早的醫學文獻是在1958年, 由一名英國醫師發表的。
儘早發現胎兒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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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超聲波顯現出來的畫面, 必須是經過專業訓練的醫護人員才能看出個所以然, 也因此造成准媽媽們的疑慮。
產檢超聲波的實用指南
孫三源醫師說, 一般孕婦在接受產檢超聲波時, 醫師都會邊照邊說明, 讓孕婦有參與感, 也比較放心。 但是, 通常也只能告訴孕婦“這是手、腳",卻不能肯定地告訴孕婦“手指都是5指, 而且沒有相連”。 孫三源醫師指出, 通過超聲波檢查可以協助醫師瞭解子宮內胎兒的狀況, 但是卻無法得知胎兒的智力、視力或聽力等生理功能是否正常。 另外, 如果是因為基因、染色體的異常所造成的病變, 也無從得知。 產檢超聲波的目的, 即是儘早發現可治療的明顯的胎兒解剖異常, 並給予適當的產前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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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超聲波使用準則
孫三源醫師指出, 美國在2003年曾制定了產科超聲波的使用準則, 可分為4類, 簡述如下:
第一圍產期(12周前)超聲波
包括排除宮外孕, 確定胎兒心跳, 推定懷孕周數, 評估是否有子宮或卵巢腫瘤, 判斷是否多胞妊娠。
第二(12~24周)或第三(24周以後)圍產期超聲波
延續第一圍產期胎兒生長評估、羊水量測量、確認胎盤位置及胎位、胎兒解剖構造的檢視。
產檢超聲波的實用指南
胎兒解剖構造檢視之細項包含:
1、頭頸部:腦室、脈絡、透明中隔。
2、胸廓:心臟的空四腔室圖。
3、腹部:胃、腎、膀胱、臍帶與腹壁連結處。
4、脊椎。
5、肢體:手臂與小腿是否存在。
6、性別:為非必要之檢查。
限定作用的檢查
在急診時, 孕婦陰☆禁☆道出血, 婦產科醫師即可用超聲波斷定是否為流產或其他原因;或疑似胎位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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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的檢查(專家的檢查)
當基本的檢查有疑慮時所實施的特別掃描。 如心臟掃描、高階掃描及多普勒血流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