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寶寶挑選玩具的2大金律

家長應該怎麼樣為寶寶選擇適合的玩具, 才能達到寓教於樂的目的呢?這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比比寶寶是男孩還是女孩, 孩子是好靜還是好動, 另外寶寶的不同成長階段也有不同的選擇來應對寶寶的具體的發育和成長狀況。 所以, 我們將孩子選擇玩具的方法濃縮為兩大金律, 供家長參考。

第一大金律: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心理需求選擇玩具

不同年齡段的孩子, 其身體發育程度和心理發展程度不同, 對玩具的要求也不同, 家長應依此選擇玩具。

3歲左右的孩子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活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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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一階段的孩子, 家長宜選擇促進他們體能發展的玩具, 如小皮球、手推車、小木桶、積木、娃娃等。

4歲的孩子, 隨著語言功能的發展, 比較喜歡模仿周圍成人的動作和生活, 因此可為他們選擇模仿生活的主題玩具, 如娃娃家玩具(娃娃、餐具等)、醫院玩具(針、聽診器等), 還可以選擇小型的音樂娛樂玩具, 如不倒翁等。

5-6歲的孩子, 知識經驗逐漸增多, 自主性加強, 可為他們選擇自己動手、動腦的玩具, 如棋類玩具、建築積木、像皮泥以及一些工具性玩具和半成品材料, 如木板、木棰、安全剪刀、膠水、火柴盒、牙膏管、乾果殼等。 可引導孩子、適當的時候幫助孩子利用這些東西隨意製作自己理想的物品。 這種積極、主動的建設性活動是最有利於兒童身心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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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金律:根據孩子的個性差異, 有目的地選擇玩具

好動的幼兒, 家長可為其選擇靜態性的智力玩具, 如積木拼搭、插塑玩具等;

性格孤辟、沉默寡言、不合群的孩子, 家長可為其選擇動態玩具, 如聲控玩具等, 讓其在輕鬆、自由、不受壓制的遊戲氛圍中產生愉快和自信的情感, 逐步形成活潑、開朗的性格;

粗枝大葉、性情急躁的孩子, 家長可為其選擇製作性玩具, 如提供半成品或紙盒、小棒、磁鐵、綢布、數字盤、玩具秤等, 讓孩子在專心操作的過程中產生敏銳的辨別能力。

當然。 除了給孩子很好的選擇玩具的同時, 我們還要教會孩子們怎樣有創造性的玩玩具, 怎樣善待玩具等等, 另外還要提到的是, 玩具不是越貴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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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才是最主要的, 我們也建議家長選擇更益智, 更耐玩的玩具, 而不是當前流行的一個外形很好卻沒內涵的玩具。 家長一定要注意這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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