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個世界, 兒童的各方面經驗都顯不足。 有時父母會發現, 給寶寶講道理根本沒用, 必須採取強制手段, 然而強制到什麼程度才能既達到保護寶寶的目的, 又不至於挫傷寶寶探索的樂趣和自信呢?
西方教育專家提出了五個可行的建議, 給寶寶的行為設立必須遵守的界限。
在設立界限之前, 父母首先必須銘記,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幫他負起責任來。 界限是父母設定的, 越界的寶寶不一定受到父母的責罰, 然而, 寶寶必須為他自己的越界行為後果負責。 這樣的界限與責任的訓練, 對於養成寶寶的獨立性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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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五種設定界限的方法。 這些方法可以隨時變換, 交替使用, 父母可以根據寶寶的特點和不同的情況調整方法。
一、“我……”句式
推薦父母首選這種把父母的感受作為主要的說服理由的方法。 這種句式應當包含三方面內容:你的感受, 發生了什麼事情, 以及你為什麼會關注這件事。
例如:“看到你爬到桌子上(發生的事), 可把我嚇壞了(我的感受)。 這個桌子不結實, 你可能會受傷的(關注的理由)。 ”或者, “太吵了, (發生的事)我沒法讀完這個故事(關注的理由), 我真不舒服(我的感受)。 ”
然後引導寶寶正面回答。 可以通過這種句式設定界限的情況有:
1、保證寶寶和父母的安全。
2、禁止破壞器具和家電等物品。
3、確保寶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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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確保對一切人同等尊重、一視同仁。
使用這種句式的要點是:做父母的, 應當以平靜的語氣說明上述的三個要點, 絕不能責駡, 更不能有威脅的意思, 而且要給寶寶機會解釋, 聽一聽寶寶的回答。 如果寶寶沒反應, 那就用更嚴肅鄭重的語氣強調一次, 或向寶寶說明更多的理由。
比如:可以說“現在要準備好吃午飯了。 ”這時應注意:父母應當留出時間等待寶寶回答。
“把玩具收起來。
”(等待寶寶回答)
“你不收好玩具我就不給你吃午飯。
”(之後堅決但平靜地說)
二、側重于兒童行為自然的、合乎邏輯的後果
注意這裡用以說服寶寶的必須是兒童行為的最直接的後果, 而且不能是任何懲罰。 更不能對寶寶說:“我早就告訴過你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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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採用的句式例子:
“好像你把牛奶弄撒了,
給你海綿。
”
“假如孩子把玩具弄亂了,
他們就得把玩具收拾好。
”
“假如你踢我,
我就得把你放在地上了。
”
三、說明可能的機會
這種句式的要點:要做後面一件事, 就必須先做第一件事, 目的是告訴寶寶父母希望他做什麼, 如果他照辦的話他會得到什麼……
“如果你把積木收好, 你還可以玩另一個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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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不再大喊大叫了,
你就可以回到這個房間。
”
“等你穿上鞋,
你才可以出門。
”
四、給寶寶選擇的機會
這種方式對於有很強的控制欲望的熱情型兒童比較有效。 給這樣的寶寶選擇的機會, 可以最少地避免他的抗拒心理, 避免寶寶“為了反對而反對”的倔強態度。 例如:
“你可以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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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走過來換尿布, 或者我抱你過來”——但尿布是必須換的。
“你可以在家裡安靜地玩, 也可以出去外面吵鬧”——但吵鬧肯定是不可以。
五、最後一招
假如, 父母已經試過各種方式, 寶寶仍然不斷搗亂, 比如:故意欺負人、傷人、搞破壞……你還可以把他帶走, 讓他單獨坐著, 直到他能夠不搗亂好好玩時才讓他回去繼續玩。 讓他自己決定什麼時候想歸隊。
如果, 他回來之後仍舊搗蛋, 那你就要明確告訴他:“你以為你準備好了, 其實你沒有, 所以你還得單獨坐在原來的地方”。 這時應當保持對寶寶的控制權。 (文/Vi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