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參加考試, 女兒買了一瓶避孕藥
揚女士是一個私人老闆, 因為工作忙, 很少關心女兒的學習和生活, 直到有一天她不經意地發現女兒的書包裡有一瓶避孕藥才緊張起來。 晚飯後, 她把18歲的女兒叫進書房裡, 問她那瓶避孕藥是怎麼回事。 女兒的回答卻讓她哭笑不得——女兒說她們宿舍每人都服用這種藥。 目的很簡單:控制月經, 讓月經避開考試日期。
女兒還說, 她們中學校園裡避孕藥早在“秘密流行”, 而且“應用”範圍正在日漸擴大:考試、校運動會、郊遊或參加其他集體活動, 女同學們都害怕來月經而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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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痘”, 避孕藥成了美容品
外表俊美的劉小姐因為臉上長了青春痘而羞於見人, 她用過各種各樣的洗面乳和“戰痘”藥, 都沒有效。
正在煩惱的時候, 她從網上知道避孕藥可以治痘。 便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吃了一盒避孕藥, 效果還真不錯, 痘痘少多了, 於是就接著吃, 現在已經是吃第三盒了。
郭主任告訴我們, 吃避孕藥治療痘痘並非個別現象。 臨床中發現很多女性, 尤其是青少年用避孕藥治青春痘、痤瘡, 有的甚至把避孕藥當成來美容護膚品。
非法同居?淫亂?
果果到底違了什麼法?該校的回答是:“他們算是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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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稱, 果果和美美已經“構成”了“違法的輕微犯罪”, 兩人在學校發生性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了校紀校規, 而且“也觸犯了《婚姻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據校方介紹, 果果在初二時就被發現有早戀行為, 學校沒有辦法教育好“問題學生”, 只有將其送到工讀學校接受法制教育。
而工讀學校給果果的“定罪”更讓人咂舌:“淫亂”。 “在學校發生性行為當然是違法行為, 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他這算是淫亂。 ”工讀學校稱, 果果留讀一周還算是輕鬆的, 嚴格地講, 將其批准為工讀學校的正式生讀3年“也沒有問題”。
“孩子只是違背道德”
“孩子沒有違法, 只是違背道德”。 就此, 西南政法大學的譚向北教授通過剖析法律法規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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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教授稱, 未辦理結婚登記並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才叫非法同居, “兩個孩子的衝動行為怎麼能歸為此類?”;當然更不能定義為“淫亂”, 一般的賣淫嫖娼才算得上淫亂。 孩子違反了校紀校規, 只是屬於道德範疇的問題, 應該嚴肅批評教育, 給予適當處分, 而不能當作違法犯罪來處理。
怎樣教育“問題生”
昨日是果果進工讀學校的第一天。 學校承諾從工讀校出來後不把記大過處分記入檔案。
據工讀校方面說, 兩個學校已達成協議, 辦了一個工讀學校的“校外班”, 專門對“問題學生”進行預防性的法制、品德教育, 時間比正式的短, 一般是一周到一個月。 記者從學校獲悉, 該校已經有4名“問題學生”進入了“校外班”, 有的是長期曠課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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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對果果處理的方法是否妥當?工讀學校是不是教育“問題學生”的惟一辦法?“果果事件”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