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恢復為良好的關係時, 父母可以在希望孩子改變的行為中, 挑出一種首先進行糾正的嘗試。 比如, 如果父母希望孩子能按時做好作業, 那麼就可以和孩子一起商量, 引導孩子做出改變。 和孩子商量的內容包括, 作業的數量、完成時間、完成時可以得到的獎勵等。 父母不要做出單方面的決定, 應與孩子一起討論決定下來。 讓孩子自主決定需要改變的內容, 也是一種糾正的好方法。 這樣孩子才能夠更加主動地改變, 父母才可以引導孩子的意志。
這裡有一點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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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只定一種需要改善的行為。
②時間不要定太長, 最初定的標準應在孩子可以承受的範圍內。
③父母應該積極説明孩子完成目標, 而不是採用懲罰的手段。
④決定的獎勵內容應是孩子渴望得到的。
⑤無論孩子做得如何, 應對孩子的努力給予肯定和稱讚, 而不是評價。
我們拿小智家來舉例子吧。 小智以前每天不知要挨多少次的訓斥。 每天早晨全家人最忙碌的時候, 他從來都是磨磨蹭蹭的, 直到父母發火了他才有所行動。 父母沖他喊“快起床”, 他才會起來, “陝進去洗臉刷牙”, 才會進浴室, 進去以後還是磨磨蹭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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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的父母雖然每天訓斥小智, 但總覺得這樣做不對, 有時卻又懷疑是不是訓斥得太輕了。 父母在一籌莫展的情況下來做諮詢, 在諮詢的過程中, 才知道他們與小智之間存在著情感距離。 於是, 小智的父母決定改變策略。
首先, 父母開始考慮怎樣做才能讓孩子高興。 於是每天晚上由媽媽陪小智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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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智行為的糾正, 之所以可以這樣自然而愉快地進行, 是由於父母和小智為了改善關係彼此都付出了努力。 但是如果在關係恢復之前就試圖糾正行為的話, 小智從一開始就很難配合, 而父母也會更加生氣加倍訓斥, 使得彼此的關係更加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