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 詞典上解釋為“淹沒”的意思。 人被水淹沒了叫“溺斃”, 如果父母的愛流橫溢氾濫起來, 那也會“淹沒”孩子的, 這就是溺愛, 是一種失去理智, 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
以下10種溺愛的形式是比較典型的實例:
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 陪伴他。 過年過節, 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 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 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 掌聲不斷。 這樣的孩子 自認為自己是中心, 確實變成“小太陽”了。 家裡人都要圍著他轉, 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 注意力極其分散, “人來瘋”也特別嚴重, 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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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 處處特殊照顧, 如吃“獨食”, 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 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 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 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 習慣于高人一等, 必然變得自私, 沒有同情心, 不會關心他人。
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 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 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 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生活懶散
允許孩子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 要怎樣就怎樣, 睡懶覺, 不吃飯, 白天遊遊蕩蕩, 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