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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三“非愛行為”傷孩子

在剛剛過去的“六一”兒童節里, 許多孩子都收到了父母準備的各種禮物, 但一些孩子并不開心, 因為父母并沒跟他們一起過節。 和溺愛、強求、限制一樣, 重視物質卻忽視親情是許多父母常有的“非愛行為”, 這一心理學專業詞匯如今正在教育領域引起越來越大的關注。

父母應注意三類“非愛行為”

在心理學上, “非愛行為”是指以愛的名義, 對最親近的人進行一種非愛掠奪。 多年來一直從事青少年素質教育工作的專家余允珠, 結合自己在工作中收集到的案例, 分析了目前家長和老師針對孩子的幾類“非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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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帶附加條件的愛。

    很多孩子從幼兒起就常聽父母說“你再這樣媽媽就不喜歡你了”“你乖才愛你”之類的話。 這種情況隨著孩子長大演變為對孩子學習成績、藝術特長等的要求——這時候常有“你看XX學習多好, 你要是像她一樣媽媽就高興了”的話。 如一個小學男生向余允珠的熱線傾訴, 自己因為沒完成作業被老師批評了, 回家被媽媽痛罵一頓:“我是單親媽媽, 拉扯你多不容易, 你就這樣不給我爭氣……你給我滾!”他覺得壓力很大, 覺得媽媽不再愛自己了, 非常痛苦。

很多時候, 也許家長并沒有意識到, 對孩子過高、過多的要求就是一種“非愛行為”。

二是沒有原則的愛。

最常見的是家長無限制滿足孩子物質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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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年媒體曾報道, 一位母親為慶祝女兒小學畢業, 買了個價值約2萬元的LV手提包送孩子。

三是強制或限制的愛。

余允珠手機上有這樣一條短信:“媽媽從小替代我的太多。 我不能再在父母的安排下生活了, 不然我什么也面對不了。 我現在感覺我和其他同學有差別, 跟他們喜歡的不一樣, 我就像異類!”一個女生則發短信“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怎么過下去”, 因為父母強制她把打籃球的時間花在學習上, 可那是她最大的愛好。 余允珠說, 家長往往打著愛的旗號, 要么替代包辦孩子的生活, 要么強求孩子達到自己的標準。

“非愛行為”損害孩子身心健康

從0歲至6歲的“寵物期”, 到12歲至18歲的“壓迫期”, 很多孩子就這樣在非愛行為中成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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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了嚴重的心理問題和人格傷害。

“非愛行為”會導致仇親、仇師。 余允珠曾針對中小學生做過調查, 結果表明有95%的孩子都對父母家庭有意見和不滿;對老師有意見的則達到了100%。 100%的孩子都表示知道父母是“為了自己好”, 但絕大部分孩子不認同父母的教育方式。 “非愛行為”使父母與孩子無法互相感受到對方的愛, 例如一對家長帶著孩子前來咨詢, 說孩子床上藏著鐵棍。 孩子哭訴:知道爸爸在外面工作辛苦, 他有時對自己非常好, 但只要自己學習出問題父親就兇殘地打自己。 父親則說, 自己小時也常挨打, 打著打著就長大了, 這是為了讓孩子成才。

“非愛行為”損害孩子身心健康。 記者看到這樣一條發給余允珠的短信:“也許我真的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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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他們口中的爛泥扶不上墻”。 余允珠說, 現在心理亞健康的孩子很多, 他們幼小的心靈無法承載父母的過多要求和期望, 導致他們對自己喪失信心, 最終失去自我。 他們活在別人的評價和期待里, 表現出不合群、遇到挫折就產生極端情緒等問題, 而心理和身體的亞健康最后會導致品德的亞健康。

“非愛行為”弱化孩子能力。 許多父母對孩子的過度關愛漸漸變質為操縱孩子的生活, 強制孩子按自己的意愿做事, 孩子習慣了凡事聽人安排后, 能力越來越差。 記者身邊就有這樣一個例子:母親非常溺愛女兒, 且要求女兒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學習和鋼琴考級上, 生活瑣事全部由她代辦。 以至于到孩子考上大學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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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開始為孩子的生活自理發愁, 因為女兒連洗澡都不會:直到女兒18歲, 每次洗澡都是母親幫她洗的。

尊重孩子給予不摻雜念的愛

怎么改變自己的“非愛行為”?如何避免因愛給孩子帶來傷害?余允珠認為, 父母對孩子發自內心、純凈無暇的愛是最好的教育。 她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首先是理解和尊重孩子。 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有自己的想法、行為, 父母要給孩子相當的空間, 讓他發展個性。 例如, 不要偷看孩子的日記和信件, 因為不但侵犯孩子的隱私, 也關閉了他宣泄交流情感、自我調節心理的渠道;不要像審問犯人一樣詢問孩子一天的行蹤、發生的事情, 可以問“今天學校有什么好玩的事嗎”;在孩子愿意傾訴的時候要認真聆聽, 而不是忙著做自己的事。

其次是引導和適當的幫助。在理解和尊重孩子的前提下,對孩子“不乖”的行為應“放而不棄、管而不壓、訓而不辱、幫而不替。”如一位小學生發短信傾訴:“我實在太想養一只小貓了,可是爸爸不同意,老師幫幫我吧。”余允珠對她說:“你可以告訴爸爸媽媽,我會照顧好小貓,養了小貓我會更有愛心,而且不會影響學習。”在這樣的引導和幫助下,孩子最終達成了愿望,而且意識到了養小貓需要有一定的行為規范。

三是正視親情中的矛盾。對孩子與父母的矛盾應當理性處理,不應一味采取打罵方式,這樣反而會激化矛盾。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尋求專家幫助。例如床上藏著鋼管、與父親關系緊張的那位孩子,在父母帶著他找專家咨詢后,最終化解了父子矛盾。

四是不求回報。父母應注意自己的心態,不能有“現在我養了你,你以后就養我”“以后要讓我過好日子”“要好好學習我才有面子”等心理。這樣要回報有條件的愛,不是真正的愛。

而不是忙著做自己的事。

其次是引導和適當的幫助。在理解和尊重孩子的前提下,對孩子“不乖”的行為應“放而不棄、管而不壓、訓而不辱、幫而不替。”如一位小學生發短信傾訴:“我實在太想養一只小貓了,可是爸爸不同意,老師幫幫我吧。”余允珠對她說:“你可以告訴爸爸媽媽,我會照顧好小貓,養了小貓我會更有愛心,而且不會影響學習。”在這樣的引導和幫助下,孩子最終達成了愿望,而且意識到了養小貓需要有一定的行為規范。

三是正視親情中的矛盾。對孩子與父母的矛盾應當理性處理,不應一味采取打罵方式,這樣反而會激化矛盾。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尋求專家幫助。例如床上藏著鋼管、與父親關系緊張的那位孩子,在父母帶著他找專家咨詢后,最終化解了父子矛盾。

四是不求回報。父母應注意自己的心態,不能有“現在我養了你,你以后就養我”“以后要讓我過好日子”“要好好學習我才有面子”等心理。這樣要回報有條件的愛,不是真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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