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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三類非愛行為傷害孩子

父母應注意三類“非愛行為

在心理學上, “非愛行為”是指以愛的名義, 對最親近的人進行一種非愛掠奪。 多年來一直從事青少年素質教育工作的專家余允珠, 結合自己在工作中收集到的案例, 分析了目前家長和老師針對孩子的幾類“非愛行為”。

一是帶附加條件的愛。 很多孩子從幼兒起就常聽父母說“你再這樣媽媽就不喜歡你了”“你乖才愛你”之類的話。 這種情況隨著孩子長大演變為對孩子學習成績、藝術特長等的要求――這時候常有“你看XX學習多好, 你要是像她一樣媽媽就高興了”的話。 如一個小學男生向余允珠的熱線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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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因為沒完成作業被老師批評了, 回家被媽媽痛駡一頓:“我是單親媽媽, 拉扯你多不容易, 你就這樣不給我爭氣……你給我滾!”他覺得壓力很大, 覺得媽媽不再愛自己了, 非常痛苦。

很多時候, 也許家長並沒有意識到, 對孩子過高、過多的要求就是一種“非愛行為”。

二是沒有原則的愛。 最常見的是家長無限制滿足孩子物質上的需求, 如今年媒體曾報導, 一位元母親為慶祝女兒小學畢業, 買了個價值約2萬元的LV手提包送孩子。

三是強制或限制的愛。 餘允珠手機上有這樣一條短信:“媽媽從小替代我的太多。 我不能再在父母的安排下生活了, 不然我什麼也面對不了。 我現在感覺我和其他同學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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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們喜歡的不一樣, 我就像異類!”一個女生則發短信“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怎麼過下去”, 因為父母強制她把打籃球的時間花在學習上, 可那是她最大的愛好。 余允珠說, 家長往往打著愛的旗號, 要麼替代包辦孩子的生活, 要麼強求孩子達到自己的標準。

“非愛行為”弱化孩子能力。 許多父母對孩子的過度關愛漸漸變質為操縱孩子的生活, 強制孩子按自己的意願做事, 孩子習慣了凡事聽人安排後, 能力越來越差。 記者身邊就有這樣一個例子:母親非常溺愛女兒, 且要求女兒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學習和鋼琴考級上, 生活瑣事全部由她代辦。 以至於到孩子考上大學的那一天, 她開始為孩子的生活自理發愁, 因為女兒連洗澡都不會:直到女兒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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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洗澡都是母親幫她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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