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長應以平等的態度參與孩子的遊戲, 跟孩子一起玩, 一起樂。 遊戲的主角是孩子, 家長不要包辦代替。 如果孩子遇到了困難, 家長可以啟發並鼓勵孩子克服困難。 有的家長看見孩子拼圖拼不出來, 就親自動手替孩子拼, 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 因為家長代替太多了, 孩子的能力就會得不到充分的發展。
(2)家長不要指揮孩子。 遊戲中, 如果家長過多地指揮孩子, 會使孩子失去遊戲的興趣。 家長應當鼓勵孩子從錯誤中去尋找答案和解決問題的方法。 在引導孩子時, 應當用商量的口吻, 如“我看這塊積木放在這兒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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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孩子的遊戲玩不下去時, 家長可以豐富孩子的遊戲情趣。 玩娃娃家的遊戲時, 由於4歲多的孩子經驗還不多, 只知道拍布娃娃睡覺, 這時家長可以用語言提醒他:“你的娃娃餓了沒有?孩子就會想起來, 喂娃娃喝水。 吃飯。
(4)在遊戲中, 發現孩子的壞毛病要及時糾正。 如:當孩子玩得很認真, 並能想出一些辦法時, 家長就要及時表揚;如果孩子不專心, 不愛護玩具, 東跑跑, 西看看, 家長就要提醒他。 此外, 家長要給孩子創造良好的周圍氣氛, 不要把電視機打開, 也不能隨便干擾孩子的活動, 儘量不讓外界因素分散他的注意力, 這對培養孩子專心致志的遊戲習慣有好處。
總之, 家長只有參與孩子的遊戲, 才能更好地激發孩子的遊戲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