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家長的總是對孩子倍加呵護, 平時很少給孩子獨立做事的機會, 導致了很多把博鼇生活自理能力差, 依賴感強, 意志薄弱。 將來的道理需要靠孩子們自己去走, 應該重視培養孩子的獨立人格, 鼓勵思考自己解決問題, 那麼應該如何讓孩子自己獨立呢?
孩子的自理能力與責任心是緊密相連的, 如果家長在孩子需要有自理能力時, 沒有給予適當的教育和訓練, 那麼他就會喪失做人的一種基本技能, 無法站在已有的經驗高度上體會對他人的責任心, 包括對父母。 力所能及的事情要讓孩子自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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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對孩子做的事應予以鼓勵。 由於孩子年齡小, 認識水準不高, 考慮問題不周全, 力氣小, 在做事的過程中, 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失誤。 大人不應指責孩子, 更不能體罰孩子, 應首先鼓勵孩子做的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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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 父母不會看見孩子摔倒, 或因互相的碰撞而大驚小怪, 抱在懷中心疼的受不了, 最多只是安慰幾句。 這就是所謂的“窮”待孩子的現象。 父母應明白自己無法照顧孩子一輩子, 他們最終是要離開父母, 過自己的生活。 如果等到將來他們無法面對挫折與困難的時候再急, 豈不是為時已晚, 與其這樣, 還不如讓他們早點經歷磨難, 在風雨中逐漸成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