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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孩子的自戀性傷害

常聽到有些父母發牢騷說自己的孩子不聽話, 他們教育孩子時常會寸步不讓地說:今天我(這是較文明的稱呼)非讓你聽話不可!邊打孩子邊說:知道為什麼打你嗎? 孩子抽抽噎噎地說:知道, 這是為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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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 當父母與孩子發生矛盾時, 究竟是誰該先讓一步?多數父母會認為如果不把孩子的壞習慣糾正過來, 他/她下次就會走得更遠。 有的父母認為, 如果不殺一儆百, 下次管教孩子時就不再有父母的威信。 這是常被混為一團的兩件事情:孩子的教育與成人威信。

成人的生活經驗和對痛苦的耐受力顯然要比孩子強, 這是勿庸置疑的, 成人交往時, 遇見不合意的事情會給自己轉彎, 在心理學中稱此為“次級思維過程”, 比如有好電影要看, 有好衣服要買, 考慮會影響工作或家裡的收支平衡, 成人可能會做出否定的決定--他們知道, 暫時滿足不了的願望或許以後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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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 他們對欲望落空的承受並未帶來任何心理和行為上的傷害, 相反, 由於節制是成人自己所作出的判斷, 這種暫時的“損失”在今後會以加倍的回報返回;而對孩子來講, 其思維呈線性, 即所謂“初級思維過程”:我想的東西一定要得到, 我產生的願望一定要實現。

孩子對欲望不能滿足的痛苦的耐受能力遠弱于成人, 當自己的欲望未能實現時, 他們所產生的恐懼完全可以用滅頂之災來形容。 一項兒童分組隨訪試驗證明, 那些能夠將7個糖果分為每天吃一個的孩子與那些一次性索要7個糖果, 在一天(或數小時內)吃光的孩子相比, 當他們成人之後, 前者對社會的適應能力遠比後者強。

這需要父母們在滿足孩子的欲望和緩解其痛苦之間形成一個緩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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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中將父母的這種態度賦予“抱持”(holding)的概念, 另一個名詞為“足夠好的母親”(good enough mother)。 如在孩子痛苦時給予安撫, 在其幸福時給予指導, 孩子的心中就會體會到來自父母的寬容和理解, 他/她會逐漸明白:父母對自己的關心是無限的, 而自己的欲望能夠滿足的程度是有限的, 他們就會逐漸形成自己與他人、內心欲望與外在現實的界限, 而這一界限是一切人際關係的基礎。

父母不願承認自己可以對孩子弱一點, 實際上是溫柔一些、接納一些, 是因為他們自己自戀地認為, 保持嚴厲就等於保持權威, 這恰好說明自己對權威的需要, 而非對教育孩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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