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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必讀: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相信很多初當父母, 初當父母, 望著那軟軟嫩嫩的小傢伙, 心中泛起無限的愛, 卻不知道怎樣去愛。 看了不少育兒書籍, 以為自己可以得心應手的應付一切。 卻發現其實是too young,too simple.

有的嬰兒好像天生就很懂事, 從媽媽的肚子出來後, 一天當中所有的事情被吃喝拉撒睡所概括。 而有些嬰兒, 就沒那麼體貼了, 照樣吃喝拉撒睡, 但卻似乎多出了很多精力, 他(她)的多出來的精力, 卻耗盡了父母所有的心力。 他(她)可能需要你很多的關注, 很多的擁抱, 很多的愛。 而這種情況很可能會持續一到兩年, 直到小嬰兒變成小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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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段時間, 給予正確關愛的父母, 會收穫一個有足夠安全感的寶寶。 小寶寶們因為擁有了這份安全感, 會慢慢接納身邊除了父母以外的人, 甚至對於陌生人, 也會抱有一顆好奇但不膽怯的心。 而這是父母給予的第一份愛。

而到了兩歲後的階段, 小寶寶們能跑會挑, 會自己找小夥伴玩, 就算短時間離開父母, 也不再像之前那樣坐立不安, 惶恐萬分。 他們甚至能在自娛自樂的同時, 把父母逗得哈哈大笑。 但同時也在不段試探父母的邊界, 細心的父母會發現, 他們多出了很多要求。 比如, 他們想爬上桌子玩, 想把其它夥伴的東西占為已有, 想玩火, 想碰利器。 而在父母的一次次的重複“不可以”後, 才會懂得, 有的事情是不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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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東西是不允許碰的。 他們就在這樣的嘗試和被拒絕間, 懂得了“界線感”。

你也可以想像一個沒有“界線感”的孩子, 在自己不合理的要求不被滿足時, 滿地打滾的場面。 可想而之他們已經不是第一次通過這種方式來滿足自己了。 試想下, 如果孩子在第一次做出這樣的舉動時, 父母站出來嚴肅的告訴他, 這樣是不可以的, 後面是不是可以避免這種持續發生的行為。

有的父母喜歡講道理, 這本沒有錯, 但不需要每次都講, 我們跟他講不要碰插座是因為有電, 他未必明白。 到了上學階段, 老師也不會把每一條校規為我們的孩子解釋, 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做。 我們要做的也許就是在孩子每一次去觸碰危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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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的告訴他, 不能這樣做。 有的人會說了, 我家的孩子就是性格比較執著, 越不讓他碰的, 越要碰。 執著是好事, 但越過邊界的執著就變成貶義詞了。 孩子比你想像中的更在意你的想法, 比你想像中的想討你歡心。 儘早樹立規矩, 在一個有界限的範圍內, 他們才能獲得更多有效的自由。 而沒有界限的自由何能稱之為自由?自由從來都不是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而是你知道什麼可以做, 並且可以努力去做好。

《觸龍說趙太后》講的是一個這樣的故事:戰國時期, 秦國趁趙國政權交替之機, 大舉攻趙, 並已佔領趙國三座城市。 趙國形勢危急, 向齊國求救。 齊國要求趙威後的兒子長安君做人質, 才肯出兵。 趙威後溺愛長安君, 執意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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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危在旦夕。 觸龍說服了趙威後, 讓她的愛子到齊國做人質, 終於化解了危機。

在趙威後的心目中, 她覺得自己愛長安君(兒子)勝過愛燕後(女兒)。 可觸龍不這麼認為, 他對趙威後說:“父母之愛子, 則為之計深遠(父母疼愛子女, 就得為他們考慮長遠些)。 您送燕後出嫁的時候, 拉著的腳後跟為她哭泣, 這是惦念並傷心她嫁到遠方, 也夠可憐的了。 她出嫁以後, 您也並不是不想念她, 可您祭祀時, 一定為她祝告說:‘千萬不要被趕回來啊!’這難道不是為她作長遠打算, 希望她生育子孫, 一代一代地做國君嗎?”“現在您把長安君的地位提得很高, 又封給他肥沃的土地, 給他很多珍寶, 而不趁現在這個時機為國立功, 一旦您去世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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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君憑什麼在趙國站住腳呢?我覺得您為長安君打算得太短了, 因此我認為您疼愛他比不上疼愛燕後。 ”一席話說得在情在理, 趙威後終於心服口服, 同意讓兒子做人質。

一國之君尚且不能躲在城牆與母親的羽翼下, 需要去經歷磨難和建功立業, 何況我們的大多數。 而身為父母的我們大多數時候是不是想著想要為孩子鏟平路上的一切絆腳石?孩子摔倒了, 我們第一時間跑去扶。 孩子和小朋友打架了, 我們恨不能去替他挨打和打人。 遊樂場因為小孩子的爭搶導致大人間的打架這樣的事情不要太多。

是否, 我們該思索下, 既然我們終究會比孩子們先一步離開, 與其為他們避開一切危險, 為何不在他能聽懂話時就教給他們怎樣去規避和應對危險。 至少,我們不把自己的焦慮加在孩子身上。嬰兒時給予的安全感,幼兒時給予的界線感,適當的放手,些許的委屈和挫折,才是他們所需要的愛。

至少,我們不把自己的焦慮加在孩子身上。嬰兒時給予的安全感,幼兒時給予的界線感,適當的放手,些許的委屈和挫折,才是他們所需要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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