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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應該培養孩子自主獨立

使是孩子, 也有人格, 也是一個獨立的人, 這個前提必須明確。 孩子絕不是父母的所有物, 他的人格是構成社會的組成部分之一, 人格必須用充沛的愛來培養。 ——日本教育專家池田大作
孩子是個獨立的個體, 擁有獨立的個性是孩子成長的必要條件。 有經驗的家長會有這樣的體驗:孩子6個月大就開始有獨立的個性了。 當父母為他換尿片時, 孩子就想躲開。 喂他吃蔬菜醬的時候, 他會故意把頭躲開。 2歲的孩子就想要自己洗澡和洗衣服, 他們既不聽話又笨手笨腳, 總是把房間弄得又髒又亂。 3歲的孩子為了突出自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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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說個沒完, 就是打斷大人的話, 讓自己成為別人注意的焦點。
有時候, 孩子表示獨立的方式相當微妙。 比如, 3歲的晴晴, 穿衣服的時候故意拖拖拉拉, 不讓父母幫助。 5歲的小同, 為了表示自己很獨立, 每天和哥哥、姐姐或者小朋友大吵大鬧。 為了表示自己的獨立和顯示自己的重要, 小同不再聽父母的命令, 父母讓他這樣做, 他偏要那樣做。 父母也發現了這一現象, 對他的管制不像從前那樣嚴格, 並讓小同自主決定自己願意做的事, 比如可以玩他愛玩的玩具, 穿他愛穿的衣服, 漸漸地, 小同不再故意吵鬧了。
父母不應該強迫孩子服從自己的意志, 這樣會使孩子的精神負擔過重, 心情受到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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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發展就會受到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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