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要輕鬆地玩,
希望從遊戲中體會到快樂。
那麼怎樣讓孩子真正享受玩的權利,
能好好玩、玩得好呢?我對家長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瞭解孩子的興趣愛好。
孩子愛玩的東西大多和他的興趣、愛好是一致的。
父母若想瞭解孩子在玩什麼,
可以先瞭解他們的興趣愛好,
並且經常和孩子談談他們的興趣愛好,
這樣您就可以瞭解孩子愛玩什麼,
想玩什麼了。
只有先瞭解孩子,
才能真正幫助孩子。
二、讓孩子痛快地玩。
當您真正接受了“玩是兒童的權利”這一觀念,
您就會陪孩子一起玩了。
孩子們要輕鬆地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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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從遊戲中體會到快樂,
但老師和家長卻堅持“寓教於樂”,
非要讓孩子們從遊戲中學到各種知識。
記者還常看到這樣的情景,
一些父母讓孩子們參加各種各樣的遊戲,
說起來是“隨便玩”。
可一旦孩子表現不好,
有些父母就忍不住要說上兩句:“你為什麼不再努力一下,
否則就可以拿到獎品了。
”孩子高高興興地來玩,
到後來卻被數落了一頓。
父母們的“功利心”讓他們玩得不輕鬆。
三、讓孩子大膽地玩。
如果去問家長,
“你會讓孩子們怎樣玩?”大部分人沒有更具創意的答案。
但是面對一些新遊戲,
家長們第一反應是,
這個遊戲有沒有危險性,
而不是考慮孩子會不會樂在其中。
一名小學五年級的女生到社區游泳池玩,
就只是坐在岸邊不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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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爸爸叫她從淺水區跳下來,
她死活不肯:“嗆著水了怎麼辦?”原來,
媽媽反復叮嚀,
游泳有危險的,
要小心!後來,
同伴們都下水了,
她才慢慢地走下去。
玩了一會,
小姑娘高興起來:“原來游泳這麼好玩。
” 有些家長怕孩子玩沙子會弄到眼睛裡,
不讓孩子玩;有些家長擔心孩子爬山時會摔下來,
也不許孩子去。
這樣過度關心絆住孩子制約了孩子的動手能力與想像力,
讓他們不敢嘗試更具挑戰意義的遊戲。
但是,
讓孩子擁有玩的權利,
並不等於放縱孩子玩的方法和內容。
可以告訴他們,
有些東西可以玩,
有些東西最好不要玩,
有些東西根本就不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