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諱一:不該出手也出手——皮肉之苦最傷孩子自尊
5歲的宣宣彈琴時表現出極大的隨意性, 老師講過的正確指法、手型和要求在她的腦子裡沒有留下絲毫的印跡, 仿佛從來就沒有學過似的。 媽媽看在眼裡、急在心上, 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外加親自示範, 可宣宣擺出了一副不合作的態度, 在琴凳上扭來扭去, 一會兒喝水、一會兒上廁所, 沒過兩分鐘又嚷嚷著累了要歇會兒。
錯誤批評:
內心的怒氣終於衝破了忍耐的底線, 媽媽一巴掌揮了過去, 宣宣的手背頓時就紅了——說服教育升級為武力懲罰。
留下的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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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說, 武力懲罰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只能使雙方的矛盾激化, 使原本有可能繼續下去的學習中途擱淺;在父母的拳頭下, 孩子的自尊心也被打得一敗塗地, 容易形成破罐破摔的心理, 甚至既而對所有的批評刀槍不入, 那可真是兩敗俱傷。
它的另一個直接後果是:你以什麼樣的方式對待孩子, 孩子就會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你和他周圍的人——對暴力行為的模仿是輕而易舉的。 由於父母的壞榜樣, 孩子在獨立面對自己和小朋友的衝突時, 頭腦中的第一反應就是“先下手為強”。
“剪枝”有方:
將批評升級為“戰爭”, 那就是父母的不是了。 幼兒還沒有形成自我評價體系, 他們是通過成人尤其是父母對自己的評價來看待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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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媽媽此時不如使用“表揚式的批評”方法, 去發現孩子的點滴長處, 先褒後批:“你的左手手型比右手的漂亮, 左手三指比二指好看, 這一遍強弱感覺掌握得不錯”, 接著再提要求:“右手能不能也像左手那樣漂亮, 二指能不能往回勾一點, 速度如果再放慢一點會更好。 來, 我們來試一試, 我想宣宣一定沒問題!”孩子需要在比較和實實在在的誇獎中發現自己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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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諱二:大喊大叫——失控的情緒難以給孩子正確引導
陶陶每天都把家里弄得天翻地覆:玩具散落一地, 畫筆、畫紙攤滿了桌子, 床上也堆著他的各種小玩意兒, 自己最喜歡的書也十有八九到想看的時候不知道去哪了。 多次的提醒仍然沒能使陶陶有任何改觀。
錯誤批評:
屋內的一片狼藉點燃了媽媽心中的怒火:“跟你說過多少次了, 從哪兒拿來的東西玩完了還放回哪兒去。 你就是不長記性, 你不收, 看我全把它們扔掉!”說著假裝把孩子最心愛的玩具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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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的傷痕:
不是你的嗓門越高就越能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 聲調和結果往往成反比;並且大喊大叫使孩子絲毫感覺不到尊嚴的存在, 也把你的修養咆哮得無影無蹤。 如果大人孩子都發脾氣, 批評很有可能會升級為哭鬧和打罵, 教育的效果抵消為零。 而且孩子很快就會知道, 媽媽嘴上說“扔掉”, 但是手上卻沒有真正“扔掉”, 媽媽的威信也由此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