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和澄清問題
運用反映傾聽的技巧讓子女覺得他們是被了解、被接納的。 所以開始去理清問題有關的特定事件, 并運用開放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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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運用腦力激蕩法
從詢問“你想找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嗎﹖”開始, 若子女不愿意, 則回到步驟一, 并且表示體諒及提供任何時候的協助;若子女愿意, 便要求他們繼續思考可能的解決方法。 在此, 鼓勵父母運用“腦力激蕩法”:一種不加評價、自由、創造性的思考方式。 其方法是盡可能提出各種構想, 而必須注意除非確定所有的構想都提出了, 否則不可以批評任何人提出的意見。 這種創造構想的歷程將會孕育出有效的問題解決技巧。 當你覺得子女的構想值得一試, 便邁入步驟三;若覺得其構想不可行, 或是想不出任何構想, 便可利用下面激發思考能力的方法來幫助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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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讓子女假設問題不在自己, 而在朋友身上
有時候, 我們似乎很容易替別人解決問題, 卻對自己的問題不知所措, 所謂“旁觀者清, 當局者迷”就是這個道理。 舉例而言, 可以對兒子說:“如果小明有同樣的問題, 你會告訴他怎么辦﹖”當兒子提出一些他所想到的解決方法之后, 再問他:“你覺得所有的方法中, 那一個方法對你最好﹖”
2.運用角色扮演的技巧
先讓子女扮演有問題的當事人;之后再由父母扮演先前子女所扮演角色的當事人, 藉此機會向子女顯示各種不同處理問題的方法。 等角色扮演完畢之后, 再詢問他們自己的問題處理方式與他們一般的處理方式有何不同。
3.提出建議
建議不同于忠告, “忠告”是告訴人家應該做什么;而“建議”則是提供可能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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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估所提出的方法
一旦所有可能的解決辦法都激蕩出來之后, 就必須開始很小心地加以評估。 評估時只能一次一個方案, 并總結每一個方案, 且詢問子女對每個方案的意見。
(四)選擇一個解決辦法
詢問子女“你認為那一個方法對你最有用?”, 讓他們自我做決定。 為了確定子女真正了解問題以及明白為什么某一個解決辦法最可行, 可以運用開放式問題來澄清子女們所做選擇的理由。 這個步驟正是向子女展示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問題解決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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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認為子女所提出的解決方法不可行, 就幫助他們了解這個方法可能產生的結果。 例如, 可以表示:“如果這么做, 你想會有什么結果?”而父母可能要提出自己的意見:“依我看來似乎……, 你認為怎么樣?”然后, 再要子女考慮先前所提出的辦法, 或是再運用腦力激蕩法想出更多方法。 父母必須牢記, 除非情況相當急迫, 否則行動的選擇權應由子女全權處理, 因為行為的當事人必須對其行為后果負責。
(五)承諾行動
“嘗試”與“做”之間存有極大的差異。 當人們說:“我會試試看。 ”通常意謂他們懷疑這方法不可行;然而, 尋求解決辦法所要求的是對行動的肯定承諾。 所以無論如何, 必須要求子女在一段特定時間內去做雙方同意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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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設定評估的時間
得到孩子承諾行動的肯定答復后, 要設定評估的時間。 此時親子間可以討論計劃進行的情形。 如果子女的解決方法沒有成效, 也不要提供自己的做法, 而是應該讓他們自己決定是否繼續進行計劃, 改變計劃, 或是選擇其它方案等等。 然后, 再決定是否需要另一次討論及討論的時間。
如果在雙方同意評估的時間之前, 子女就抱怨計劃不可行, 你可以表示:“我想我們都同意這段期間內實行這個計劃的, 但是我還是尊重你的決定。 ”許多孩子, 甚至父母親都對自身存在不切實際的期望,在此必須強調的是改變不是突然的,而是漸進的過程。
如果在限定時間內,子女還不與父母討論計劃實行的情形,也不要緊迫盯人。有時候稍晚些再提醒子女在規定時間內,還未討論計劃施行的情況,然后再詢問計劃進展的情形。而父母也可以說:“你愿意談談這事嗎?”
沈金慧
甚至父母親都對自身存在不切實際的期望,在此必須強調的是改變不是突然的,而是漸進的過程。如果在限定時間內,子女還不與父母討論計劃實行的情形,也不要緊迫盯人。有時候稍晚些再提醒子女在規定時間內,還未討論計劃施行的情況,然后再詢問計劃進展的情形。而父母也可以說:“你愿意談談這事嗎?”
沈金慧